晨报讯(见习记者 李旭阳)“我到淇滨区大赉店农村信用合作社取钱时,不慎把1000元钱落在钱槽里,2号窗口的柜员樊瑜就帮我把钱保管起来,后来一分不少地还给我了。”新区鹤翔西区李女士昨日来电反映。
据李女士讲,她8日下午3时30分到淇滨区大赉店农村信用合作社取了2000元钱,她在取款凭证上签过字后,急急忙忙拿了钱就走,没发现钱槽里还有1000元没拿。回到家后,李女士发现自己只带回了1000元钱,她马上意识到那1000元钱可能落在信用社了,就赶忙往回赶。
其实李女士离开信用社没多久,她落在钱槽里的钱就被2号窗口的柜员樊瑜发现了。但当时李女士已经走远,樊瑜就先将那1000元收好,立即找出取款人的取款凭证,确定取款人姓名,然后查询李女士开户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经查询,樊瑜发现李女士并没有登记联系方式,她只好将情况上报给领导,通过调取监控录像确定失主的长相。
李女士返回信用社后,直接来到2号柜台前向樊瑜说明情况,樊瑜核实过相关情况后,将1000元现金还给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