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拆迁房居民可优先享有保障房选房“特权”;如果商铺、工厂划入拆迁范围,停业或停产期间也有望得到政府补偿。昨天,省政府发出通知,拟引入待拆迁房屋第三方评估机构为居民物权“保驾护航”。
“钉子户”享有保障房优先选择权
城市房屋征收中,因不满补偿标准引发的暴力拆迁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兼顾被拆迁户和公共利益?省政府拟引入第三方机构来为待拆迁房屋进行公正评估。具体选择哪家第三方评估机构,由拆迁户集体投票决定。
今后,拆迁房居民可优先享有保障房选房“特权”。通知要求,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自愿选择保障性住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应当优先予以住房保障。
享有保障房优先选择权后,居民选房也更加便捷。因为省政府规定,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市、县级政府应开辟“绿色通道”,及时组织符合条件者直接选房。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被征收人获得保障性住房后,不得再参加其他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配租、配售。
小商店停业3个月以上享受补偿
如果商铺或工厂也在“征收”范围内,那么因拆迁而停业或停产的经营者,也有望得到政府补偿。
省政府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符合三个条件: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省政府规定补偿的依据是近3年纳税证明,据此按照月平均利润值进行补偿。不过,小商铺歇业3个月以上有望获得补偿,工厂停产得在6个月以上。
省政府发布这一通知,针对的仅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问题仍未有效解决。(《河南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