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一年
鹤壁交警查处
“酒驾”1167起
晨报讯(记者 秦颖 杨阳)去年5月起,《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纳入新规。5月20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一年来,市交警支队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167起。
“醉驾入刑”新规于去年5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167起,其中“醉驾”91起,吊销驾驶证65本,判处拘役33人。
从查处酒后驾驶的酒驾司机人员身份来看,酒驾的司机以在城郊、农村居住的较多,有公职的人员极少出现酒驾情况。在被查处的酒驾人员中,也包括少数女司机。
按照有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管部门将继续严打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线索提供:李宗民 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