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善钻营建“走私王国”
腐蚀干部编织“保护伞”,权钱色打造罪恶链条
核心
提示 出生在福建晋江的赖昌星,虽然小学都没有毕业,文化程度不高,却极善钻营。他利用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掩护,在厦门关区苦心经营,构建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的“走私王国”,成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
新华社厦门5月18日电(记者 杨维汉 周英峰)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18日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两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起,被告人赖昌星通过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公司、建立据点、网罗人员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团。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采取伪报品名、假复出口、闯关等手段,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其他普通货物,案值共计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9.99亿元。为实施走私活动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赖昌星于1991年至1999年间,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12.89万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昌星的行为分别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两罪并罚。赖昌星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4月6日至4月22日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1999年8月中旬至2001年4月底,有关司法、执法机关依法对赖昌星等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进行了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打击走私、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有力地打击了走私等经济犯罪活动。但1999年案发后,赖昌星畏罪潜逃至加拿大,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经过艰苦努力,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司法机关及海关依法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侦查、起诉和公开审判,并依法予以严惩,再次表明,中国政府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外交部:
中加执法领域
合作意义重大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 谭晶晶)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8日表示,赖昌星案件的审判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同时也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在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洪磊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该案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在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愿与加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深化包括执法合作在内的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推动双边关系发展。
“巅峰期”平均每3天走私万吨油料
从上世纪80年代的小打小闹,到90年代的疯狂走私,赖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动不断升级,走私的物品从钢材、化工原料到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等,种类繁多。
为了掩护走私,赖昌星在走私手法上费尽心机。自身没有进出口权,他就贿赂、腐蚀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领导干部,利用这些企业的进出口保税手册、保税仓库等疯狂走私。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利令智昏的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甚至根本不向海关申办手续,私下找到商检、港监的“哥儿们”进行鉴定、安排过驳,直接“闯关”。据查,1996年至1999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以此方式走私进口成品油391万吨,案值104亿元,偷逃税款20亿元。经测算,平均每3天就有一艘装载1万多吨走私油料的轮船在赖昌星等人的指挥下靠泊厦门卸油。
明码标价收通关费,被称为“地下关长”
赖昌星不仅自己疯狂走私,还控制了厦门关区的走私犯罪活动。
其他人要想走私,必须通过“赖老板”办理通关手续,否则就会被海关、边防等执法部门查扣。
赖昌星帮他人走私时明码标价收取“通关费”:走私一辆汽车需缴纳“通关费”5万元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缴“通关费”10万元。
一些公司或个人要走私成品油,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还要收取70%的走私“利润”。
在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为“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原关长杨前线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赖昌星想在东山走私,杨前线就把自己的“铁杆”曲鹭勇调到东山海关任副关长。
建“红楼”腐蚀干部,导演淫乐丑剧
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爱财,他可以一次将数十万元、上百万元的钞票奉上;爱色,他可以亲点美女送至身边;爱权,他则为之四处活动。
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外表平常的7层砖红色小楼,当地群众都知道,在赖昌星走私“红火”的几年间,这座“红楼”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正是在这里,赖昌星用心险恶地导演了一幕幕行贿受贿、走私放私、无耻淫乐的丑剧。为了打通走私通道,赖昌星以“红楼”为窝点,把黑手伸向了海关、港监、商检、港务等口岸部门,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负有打私职责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以及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党政机关的一些干部被拉下水后也积极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逃亡时担惊受怕
1999年案发后,惶惶如丧家之犬的赖昌星逃至加拿大,开始了十多年的“流亡生活”。
逃亡初期,赖昌星在加依然出手阔绰,曾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位于温哥华西57街的一幢上千平方米的花园式豪宅。有熟悉情况者称,赖昌星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进行豪赌。在尼亚加拉赌场,仅一个多月,他就输掉四五十万加元 (约合300多万港元),他连眼也没眨一下。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两人才获准有条件释放。
外界判断,赖昌星之所以过起有如“红楼”的生活,是因为他刚到加拿大,误判了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但赖昌星回应说,自己是为了排解恐惧的心理,所以经常白天泡在赌场,晚上才回酒店打电话给国内的人了解案情进展。“特别是在头两个月,每天都听到很多不好的消息,说不怕是不可能的,但也不想多想,就只好到赌场去麻痹自己。”赖昌星坦言,在加拿大的10年逃亡生活,沉重的心理压力令他心力交瘁,精神几近崩溃。
在与外界联系时,赖昌星一直强调自己生活平淡。“我平时没什么事,除了看电视就是上网‘斗地主’。”赖昌星说,他最喜欢看新闻、电视剧和各大晚会,“我不懂英文,都是看中国的电视。”
除了娱乐方式,赖昌星表示他的饮食习惯也很简单,平时只是自己在家里做些家乡菜。“我最喜欢吃地瓜稀饭。”他强调,“只要有地瓜稀饭和咸鱼,我就感到非常满足了。”赖昌星还自己种植台湾青蒜。“过去在福建老家经常吃,但在加拿大很难在市面买到。所以就特别到有后院的朋友家里借了一块地来种。”
(综合《半岛都市报》、《半岛晨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