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借百姓钱 16年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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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借百姓钱 16年未还
江苏盐城借亿元修铁路
违背当初承诺至今分文未还

  一列火车正行驶在乡间平原的新长铁路上。
 

  核心提示

  近日,有江苏盐城市民向媒体反映:1995年盐城市政府发出筹借铁路建设资金的通知,次年各县(市)区从单位职工工资中强行扣除借款,到现在都没还。记者调查了解到,1996年,因修建新长铁路,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盐城市政府的确通过行政手段,向全市百姓借款1.129155亿元。

  不少盐城市县两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奔走呼吁,多次提案,督促政府还款。但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市政府很重视,会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扣掉工资

  手里多了张收据

  今年5月9日,盐城东台市安丰镇60岁的居民顾斌(化名)介绍,他本人原来在当地一家企业上班。1996年2月份的时候,单位的会计直接从他工资中扣掉了200元,说是要修新长铁路,这笔钱属于借款。随后,会计递给了顾斌一张“江苏省盐城市铁路建设资金”的专用收据。和单位的几十名职工一样,顾斌的钱就这样被“悄然”借走了。这200元钱,在当年,可是很多普通职工半个月的工资。

  原盐城饭店的退休职工朱女士回忆说,“当时盐城饭店是市政府的招待所,效益比较好。筹资的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单位的领导组织开了个职工会议,说要修建铁路,已经以单位的名义将款项借了出去。会后,职工们被通知到财务科领收据,普通职工每人300元的收据。“领导说就当是发给职工的福利。”

  地无寸铁 盐城全民办铁路

  关于盐城当年建设铁路的背景,振兴盐城北京咨询委员会的一份资料说:解放后,盐城一直是我国商品粮商品棉的重要生产基地,加工业迅速发展,大量产品输出,大批原材料和能源调入。可盐城方圆1.5万平方公里“地无寸铁”,物资全靠船舶运、汽车拉,运量有限,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许多外商和港台同胞想到盐城投资,一经考察,交通太不方便,特别是没有铁路集散物资,都望而却步。

  据盐城籍原海军大校季阳林、振兴盐城北京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季阳林出版的《雕像在盐城》一书披露,1987年,在层层呼吁和关怀下,一个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筑路计划提出了:在苏北沿海修筑一条铁路,以分流京沪线客货流,发展沿海经济。经过数番实地考察论证,计划渐渐成熟,最后领导人一锤定音,肯定了这个计划。

  “1992年国家计委批准新长铁路(江苏徐州的新沂至浙江长兴)列项。按照计划,新长铁路由国家和地方合资建设。”据介绍,为组建江苏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政府给盐城下达的注册资金是9200万元,要求在1996年一季度注册完毕。

  在此背景下,盐城市也动了起来。由于政府财力不足,盐城市迅速成立了铁路筹资工作领导小组。之后,盐城市开始发动了这场声势浩大的借款行动。据记者了解,盐城市政府修建新长铁路筹资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市委、市政府“快上铁路”的战略,贯彻“全党动手,全市动员,全民办铁路”的方针。

  铁路通了 借的钱一直没还

  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9月16日省委、省政府在淮安举行“新长铁路开工典礼”,全线正式开工。2005年,新长铁路投入运营,全长561公里,盐城段157公里。

  今年5月9日,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向记者提供的数据显示,“1996年,盐城市向社会借资筹集铁路建设资金1.121705亿元,社会捐助资金74.5万元。合计筹资1.129155亿元。”

  铁路虽然通了,但当年为修铁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一些盐城市民心里并不畅快,因为他们至今都没有得到关于归还借款的确切时间。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当年被借资的不少盐城市民,纷纷跟进了解修建新长铁路借款的归还进展。盐城的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以来也一直在为铁路借资一事奔走呼吁。盐城市人大代表、大丰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朱广云就是比较执着的一位。

  5月11日,朱广云告诉记者,在她的任期内,她曾就此事递交提案3次。“这几年,铁路办的答复都是一定会尽快解决,但至今并无实质性推进。”朱广云说,“老百姓的问题应放在首位,拖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制定具体的还款时间表,以便我们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对于借款迟迟不能兑付的问题,盐城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士称,“要归还借款,关键问题是钱要有出处。现在只能说是快了,会尽早兑现还款承诺。”

  财政紧张 政府向百姓借钱

  迅即,一场借款“运动”迅速在盐城各地展开。

  通过有关渠道,记者拿到了一份1995年12月28日下发的文件,这份编号为盐政发(1995)324号的文件显示:盐城市政府当时筹资全部采取借资的形式。“所借资金在铁路五年建设期间不计息,铁路运营后按银行同档利率分三年还本付息。”

  根据盐城市政府的安排,盐城市当时的筹资对象分两类:一是在县(市、区)中借资:1.其中铁路经过的阜宁县、建湖县、郊区、城区、市开发区、大丰县、东台市按里程总造价5%的比例,折合每公里45万元(每公里造价900万元)标准借资。2.间接受益的射阳县、滨海县、响水县等地,按以下标准借资。射阳县:人均200元;滨海县人均150元,响水县人均150元。具体借资办法由各地自定。

  二是在市直所有的干部职工中借资。这部分人又分为四类。1.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省属驻盐行政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含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按正市级1000元、副市级800元、县处级600元、科级400元、一般工作人员(包括工人)200元的标准借资。2.市直各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驻盐部、省属企业和部队企业)的干部职工,按收入总水平借资。最高是400元,最低是100元。3.金融、电力、邮电、烟草系统按人均600元借资。4.市直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的借资,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总额,由市工商局具体实施。

  律师说法:

  实际上是一种“违法摊派”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借款

  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盐城当年为修铁路,强行从相关单位人员工资中扣划资金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违法摊派”,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借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经劳动者同意或未经过仲裁、判决等法律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克扣工资。

  (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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