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小伙儿乘公交车被迫买全票
为维权怒告公交公司
据大河报消息 盲人孟海彬在驻马店乘坐市内公交车,被司机强制要求购买全额车票。他向驻马店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反映“国家规定盲人乘公交车免费”无果,遂以一般人格权受到侵犯为由起诉公交公司,要求公交公司书面赔礼道歉,返还1元票款。5月2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已接收案件材料。
盲人在驻马店乘公交不免费
现年23岁的孟海彬,双目全盲,是确山县盲人按摩中心的一位按摩师。3月22日,孟海彬去驻马店市区办事,当天下午2时30分左右,他与盲友李金生(全盲人)一起搭乘6路公交车。“上车后,我掏出残疾人证,要求免费乘公交,可司机不答应,说这待遇在驻马店行不通。”孟海彬说,由于司机态度坚决,他只得买了全票。
孟海彬说,“我在别的城市坐公交车是免费的,但在本地坐公交从来没有享受过免费的待遇。有时司机态度还很恶劣,说‘公司没这个规定,残疾人证也不管用’。”
孟海彬和李金生去公交公司反映这个问题,公交公司的人说“知道有这个规定,但是现在实施不了”。
盲小伙儿为维权怒上法庭
对于公交公司不依法免除盲人乘公交车费用行为,孟海彬沉默一个多月后,决定不再沉默。盲人李金生给他鼓劲儿,帮他聘请律师,起诉公交公司。
“公交公司要按照法律办事,我向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返还我1元钱票款,并且向我书面赔礼道歉。”孟海彬说。
5月21日上午,孟海彬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和与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不免盲人乘公交车费的司机录音等证据,法院已接收案件材料。
法院:只要开庭,就能赢官司
“在驻马店,盲人乘公交买车票,是不争的事实。”21日夜,记者拨通驻马店盲人余会水的电话,他说:“近两年来,在市区乘公交上千次,每次都是掏钱。”
盲人李金生说:“2009年5月的一天,我乘公交在车上辩理,司机说:‘作为一个瞎子不容易,不想掏钱就算了,别那么婆婆妈妈,只当打发要饭的了。’从那以后,每次乘公交都是主动掏钱,再也不想受这窝囊气了。”
21日晚,记者拨通驿城区法院的电话,法院一负责人说,这起案件,法院非常重视,正在研究是否受理和如何受理;下星期,将给原告——盲人孟海彬一个明确答复。
记者探问该官司会有一个啥结果,该法院某负责人肯定地说:这场官司只要受理和开庭,原告必赢无疑,“因为事实和法理都十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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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