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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普通高中招收148名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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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
招生计划一次录满,同步注册学籍

 

  □晨报记者 王帅

  核心

  提示   近日,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出台。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办法与往年不同,考生可以从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中选报6个志愿,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含统招生和择校生)一次录满,学籍注册工作随招生录取同步进行。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仍要达到50%以上。

  招生范围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

  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市区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水平的考生;浚县、淇县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鹤壁高中宏志班和民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限量招生,统招生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在非本招生区域内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统招生招生计划的5%。

  填报志愿

  可选报6个志愿,按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并参照综合素质评定6个方面的评定等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根据学业考试成绩,按照1:1.1的比例差额投档,再按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业考试录取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定录取等级,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划定。

  与往年不同,今年考生可从市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中(含统招生、择校生志愿)选报6个志愿。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含统招生和择校生)一次录满,学籍注册工作随录取同步进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后,如未能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不含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会根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录取,录取到招生计划有空缺的市区高中。任何学校不能录取没有志愿的学生。

  分配生

  按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调20分,择优录取

  今年我市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50%。

  “分配生”资格有严格的要求条件:具有市区户口,在升入初中时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年初中招生文件精神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分配,并在所分配学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并注册备案的学生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且须第一志愿报考招生学校统招生(第一志愿报考鹤壁高中宏志班的,在分配生录取时等同于第一志愿报考鹤壁高中统招生)。

  “分配生”录取办法为:“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到招生学校统招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求;学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调20分,依据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出现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根据“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出现“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根据“物理、化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今年,“分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各校须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3216098。

  宏志班

  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50名

  今年,鹤壁高中继续举办省级“宏志班”,面向全省招收学生50名,其中市区10名,浚县、淇县和其他地市共40名。

  报考“宏志班”的条件应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确实无力继续完成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家庭贫困是指学生家庭每月人均经济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报考学生应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农村学生应有村委会、乡<镇>政府的证明;城市学生应持有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的证明)。

  市区报考“宏志班”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必须均为A等级,学业成绩达到鹤壁高中(东校区)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上。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依据中招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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