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坤)5月24日,记者从鹤山派出所获悉,鹤山派出所社区警务三中队成功侦破一起涉爆犯罪案件,收缴乳化炸药32.5千克、雷管76枚,并对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5月初,民警在对位于鹤壁集镇某村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某石料厂职工宿舍内有起爆器、点火导线等涉爆物品,并在该石料厂的作业地点发现有炮眼痕迹。民警了解到,该石料厂采矿许可证已到期,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对其实施爆破作业已经停止审批。为了不引起该公司负责人注意,民警暂时将涉爆物品扣押,回到中队后立即向领导汇报。随后,社区警务三中队立即对该石料厂进行了重点布控。
民警通过侦查得知,该石料厂主要负责人孟某某、孙某某等人有可能参与涉爆违法犯罪。5月14日上午,民警得到线索,孟某某、孙某某等都在该石料厂内。民警立即赶到该石料厂,将这些人全部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为逃避打击处理,石料厂负责人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对其涉爆犯罪事实遮遮掩掩,民警立即从外围展开调查取证,掌握了全部案情。
随后,民警又与石料厂负责人孟某某、孙某某进行谈话教育,从细节上寻找突破点。最终,犯罪嫌疑人孟某某、孙某某供述了他们参与购买、运输爆炸物品,并组织工人违规使用近两吨炸药、20多枚雷管进行爆破作业的犯罪事实。随后,二人又交代了他们藏匿32.5千克乳化炸药、76枚雷管的犯罪事实,民警立即前往其所指地点将炸药、雷管全部收缴。
目前,鹤山派出所已对孟某某、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线索提供:宋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