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被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春暖花开之时,也是驴友外出探险之际。伴随着探险高峰的到来,一系列驴友被困事件也成为社会热点。
4月19日,几名徒步旅游探险者冒险进入雅鲁藏布大峡谷无人区,突遇雪崩造成人员伤亡,当地政府接连派出4批救援队员,一场罕见的“绝地大营救”展开。5月15日,3名被困人员被成功解救,此次雪崩救援活动耗资达数十万元。
4月30日,重庆6名驴友在重庆与贵州交界的偏僻山区遭遇洪水失踪,渝黔两地政府组织200余人连夜搜寻,经过24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人迹罕至的两段河沟间将被困者找到。
然而,数次惊心动魄的大营救,并未让其他驴友的冒险之心得到收敛。5月19日,重庆16名探险驴友再次被困黔江区邻鄂镇和湖北咸丰县交界处的深山,渝鄂两地政府动用公安、消防、安监人员前往救援,经过16个小时搜救,被困驴友全部成功获救。
与此同时,全国其他一些地方政府也在为营救被困驴友忙得不可开交。4月24日,浙江永康7名驴友被困深山,经过消防官兵6个小时的紧张施救,最终成功脱险。5月18日,山东崂山1名驴友被困深山,经过消防官兵7小时营救成功脱险……
与这些成功脱险的幸运者相比,另外一些驴友则不幸为探险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1年11月6日,30名驴友被困广东鹤山市鹤城镇,其中一名驴友死亡。驴友的冒险行为,也让营救人员置于险境,2010年12月,一名民警因搜救被困的几名大学生驴友坠崖身亡。
三大原因让驴友被困事件频发
缘何近年来全国驴友被困事件屡见不鲜?什么原因使驴友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一些专家和驴友认为,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种:
一是社会发展对精神生活的更高追求。重庆知名律师韦峰认为,近年来驴友事故频频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更高,探险这一刺激性行为象征着超越和征服,因迎合了人们的这种需求而被喜爱,我国的驴友群体也迅速扩大。但与此同时,驴友群体的野外生存能力也参差不齐,一些驴友甚至是盲目跟风,这就导致他们在碰到险情时无以应对。
二是驴友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担责。重庆资深驴友高小姐认为,成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这在探险领域似乎是个例外。野外遇险的驴友,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了险情的发生,只要及时向政府部门求救,就只需要坐等救援人员的到来。由此产生的费用驴友不但不必承担,还不必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甚至还可能被安全送抵家里。
三是社会对驴友缺乏监督。参与报道今年4月重庆6名驴友被困事件的一位媒体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前期他们为了发动社会力量搜救6名被困驴友,曾做了大量的追踪报道,本希望驴友出来后能够给关心他们的人们一个交代,没想到他们以“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接受媒体的采访,不但让媒体从业者伤了心,也让关心他们的人伤了心。但获救驴友成功逃避了公众的关注,把自己藏匿在舆论监督之下。
专家建议建立社会志愿救援机制
记者了解到,为了搜救4月30日被困的6名驴友,重庆和贵州共投入了260余人、16辆车以及大量的救援设备。不菲的资金投入也让一些人质疑:驴友冒险,缘何由纳税人埋单?
韦峰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谁为搜救工作埋单应分三种情况:一是在开放景区,应当由景区管理方埋单;二是在一般非景区开放区域,政府有责任埋单;三是在明确警示不允许进入的区域,驴友擅自闯入造成后果的,应当由驴友本人埋单。但不论何种情况,政府都应当义不容辞地实施营救,这是对公民责任的体现。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王安白认为,应不应当向驴友收取搜救费用,也一直是国外争论的焦点。以美国为例,该国大多数州不收取搜救费用,但也有部分州收取费用。问题主要在于如果向驴友收取搜救费用,将可能引发驴友遇险后不求救的情况,而如果不向驴友收取费用,对其他纳税人来说有失公平。
“解决该问题,可以考虑建立一种社会志愿救援机制,主要面向驴友吸收成员,可以让被营救出的驴友加入该组织,政府对组织成员进行培训,救援设施设备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向社会募捐。目前,美国也在尝试用这种方式降低政府的搜救费用。”王安白说。
王安白等专家认为,今后几年我国的驴友被困事件仍会频繁发生,倘若不及时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将进一步激发社会的争论,甚至可能对搜救工作带来消极影响。(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