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禁烧区内
烧一堆罚所在县(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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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夏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
重点禁烧区内
烧一堆罚所在县(区)1万元

市民可拨打12369举报 烧秸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夏国锋 通讯员 张希虎
 

  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张希虎)5月29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往年秸秆禁烧成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确保主要交通干线的畅通,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近日我市启动夏收期间(5月25日~6月25日)秸秆禁烧工作。重点禁烧区内,每发现一堆焚烧的秸秆,罚所在县(区)1万元,市民发现有人燃烧秸秆可拨打12369举报,烧秸秆者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全市辖区均为禁烧区域,其中市区周围,国道、省道、快速通道和市内主要道路、公交线路两侧、主要住宅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为重点禁烧区域。

  焚烧秸秆现场认定标准为:凡成堆焚烧的一律按堆认定;焚烧面积较大者,由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量化认定;农田连片焚烧的,每5米长视为一堆。在重点禁烧区内,每发现一堆焚烧的秸秆,罚所在县(区)1万元,凡在县(区)交界地带焚烧秸秆、界定有异议的,由交界双方均摊焚烧堆数。市气象局负责在禁烧工作期间,每天上午12时前向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卫星遥感定位系统监测资料。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浚县农场负责对焚烧秸秆者依法进行处理,因为烧秸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由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并交监察部门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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