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郭坤)5月31日,山城区长风中路一小区的门岗秦师傅向邻居们诉苦,他收养了小区一住户的一条小狗,小狗咬伤了人,原来的狗主人却不愿负责医疗费,无奈他只能自掏腰包。
据秦师傅介绍,咬伤人的小狗原来是小区内一住户养的,后来该住户打算把小狗送人,秦师傅就收养了。5月29日,山城区建设街的一对父子来该小区旁边的烟酒店买东西,5岁的小孩看到小狗后上前逗弄,可谁知小狗竟一口咬住了小孩的胳膊。小孩的爸爸赶忙将孩子送往医院。
第二天,受伤小孩的父亲拿着孩子住院时的发票,找到秦师傅问:“这是谁家的狗?”秦师傅说:“东二楼某某家的。”当受伤小孩的父亲找到东二楼的住户时,得到的回答却是:“原来是我家的,现在狗已易主,有啥事已不归我管。”小孩的父亲只好又去找秦师傅。秦师傅认为,狗是拴着的,是小孩主动上前逗玩,监护人也应有一定的责任。二人发生了争执。后经中间人协商,秦师傅拿出700元赔给了小孩的父亲。(线索提供:户东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