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今报消息 严格接待原则,市直单位早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5元/人,午餐和晚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5元/人。6月5日,驻马店市公布《关于在全市推行“公务灶”制度的意见》,明确接待标准,狠刹大吃大喝歪风。
“公务灶”制度,就是利用县区、乡镇(街)机关和市直、县区直单位现有的机关食堂,设置“公务餐厅”,承担公务接待。
当地规定,上级机关公务人员到设置“公务灶”的单位指导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一律在“公务灶”就餐。乡镇(街)早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15元/人,午餐和晚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5元/人;县区各单位早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0元/人,午餐和晚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5元/人;市直单位早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5元/人,午餐和晚餐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5元/人。
驻马店市将推行“公务灶”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违规者将及时查处,甚至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