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 通讯员 靳慧娟)Q币属于虚拟财产,不正当获得违法吗?违法!6月8日一男子涉嫌利用虚拟Q币进行诈骗而被行政拘留五日。
6月4日,金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案称:有人在新区某网吧被骗走价值1000元的Q币。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王吉祥、陈中雁迅速赶去调查。经查:报案人王某与陈某因玩网络游戏认识,两人曾经有过两次Q币交易,因而王某对陈某比较信任。当日,陈某再次购买了王某价值1000元钱的Q币,当王某将Q币充至陈某的账户后,陈某在未付购买Q币的交易费的情况下以上厕所为由离开,随后再也联系不上。王某随即报警。经过民警几天的连续调查和技术侦查,6月8日将涉嫌利用虚拟Q币进行诈骗的陈某一举抓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上包括五日)。
综合考虑金山派出所依法对陈某做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