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
“新彩王”
深圳“最美的哥”连夜送还500余万元
河北“90后”农民工舍身救险遇难
吉林一男子
大街上遛老虎
7名“医托”
养活一家正规诊所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2012年6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7名“医托”
养活一家正规诊所


 

  ——江门“医托案”追踪

  □新华社记者 毛一竹 孔博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备受关注的“医托案”作出终审判决。

  被起诉的5名“医托”均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罚金8000元;江华门诊部承包经营者李彬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两万元;江门市医药卫生研究所副所长、江华门诊部法定代表人黎应廉及其他医生、护士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以下,罚金15000元至两万元不等。令人愕然的是,雇佣“医托”的竟是一家医疗事业单位下属的“正规诊所”。

  

  药费“抽水”达五成

  “今天是星期天,大医院没有专家坐诊,江华门诊部是这里的分院,有个黄主任看妇科特别好,我也得过这种病,不用手术,打针吃药就把病治好了。”这段话不是广告,而是“医托”诱骗患者的谎言。2010年,因患子宫内膜异位,27岁的李晶晶来到江门市中心医院看病,正在排队挂号时,却遇见一名中年妇女主动上前搭讪。“大医院分院”“专家坐诊”“不用手术”……几个关键词一下子就把李晶晶吸引了。

  来自广东恩平的李晶晶在江门市高新区一家药厂打工,按照中年妇女的指点,她到位于江门市江华路的“江门市医药卫生研究所江华门诊部”看病。在门诊部就诊的两个多月里,李晶晶先后看病8次,被骗走2600多元。

  据该案的承办法官介绍,江华门诊部雇佣的7名“医托”均为农民或无业人员。据“医托”供述,每骗一名患者能收取50%的药费提成,复诊没有提成,以此来保证带去新的客户。

  

  真医生打广告,假医生骗提成

  门诊部承包经营者李彬,是来自湖南的一个农民。2006年2月起,李彬以他人名义签订协议,承包了江门市医药卫生研究所下属的江华门诊部,2009年12月起,与黎应廉共同管理诊所。在李彬的“苦心经营”下,一家正规诊所变成了“医托”老窝,医生、护士、管理员分工协作,开大处方、做大检查、以廉价药换高价药等施展连环诈骗,令不少受害人损失了钱财,更损害了健康。

  为掩人耳目,该门诊部还利用“真医生打广告,假医生骗提成”的方式谋取暴利。门诊部聘用的三名医生中仅有王周昆是正式员工,也是推广生意的“活招牌”。另一名“医生”臧健宇并无执业医师资格,靠冒名顶替,违法行医,赚取医药提成。臧健宇供称,每次能获取处方总额5%的提成。

  承办法官说,李斌要求大家默契合作,比如,医生给病人开的是100多元的消炎药,药师或护士就偷偷换成肌苷之类的营养药,这些药治不好病,也不会致死,可以避免事故纠纷。名贵的中药缺斤少两,就更常见了。

  

  作秀式监管亟待补救

  记者了解到,从2005年到2010年,江门市卫生局先后对其作出5次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或终止违法行为。但该门诊部仍然“边罚边犯”,不断突破法律底线。

  江门市卫生局副局长蓝敏雄表示,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法极其隐蔽,打击“医托”面临取证难、侦查难等问题,靠日常检查难以获悉其中内幕。同时,违法成本低,法律法规落后,导致犯罪分子屡教不改、重操旧业。

  广东省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儒亮认为,随着医疗机构的种类不断扩大,合资医院、外资医院纷纷涌入,国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否则再多的行政处罚也无法拦截违法行医。各部门间应完善联动机制、责任倒逼机制,确保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追究有效衔接,避免以“罚款代替处罚”、多部门“做监管状”的尴尬局面。

  (据新华社广州6月13日电)

 
3上一篇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