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的李女士来电:她于2002年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她当时所用的名字。2004年,她改成了现在的名字,原名字在户口簿上“曾用名”一栏内有注明。最近,她有把这套房子卖掉的打算。她想问,就她的情况,现在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一样,卖房时怎么办。
刘女士,记者帮您问了市房产交易中心二楼的交易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您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个证明,证明您现在的用名和曾用名是同一个人,就可办理房产交易手续。
■晨报记者 陈海寅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