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秦颖)市民赵某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赵某某的双亲与河南某建筑公司发生纠纷。6月28日,记者获悉,淇滨区法院与鹤壁市中级法院联合,成功调解了这起持续一年多的纠纷。
河南某建筑公司系开发区某工程承建单位,2010年11月15日赵某某到该工程工地上班,17日早上6时,赵某某在骑车去工地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赵某某的双亲赵某、马某因赵某某劳动关系事由与该建筑公司发生纠纷,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淇滨区法院对赵某某与该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均予以确认,但河南某建筑公司不服,先后提起诉讼、上诉。
淇滨区法院法官告诉记者,该案上诉后,鹤壁市中级法院合议庭仔细分析案情,承办法官多次做工作,但因双方调解意见差距过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2年6月20日,承办法官又一次组织双方调解,并积极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28日,记者获悉,经淇滨区法院大赉店法庭与鹤壁市中级法院民一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河南某建筑公司撤回上诉。(线索提供:淇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