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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竟有33次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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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阳一司机开车不系安全带,被电子眼拍下
15天竟有33次违法记录

 

  南阳司机代师傅在车管所审车时突然被告知,短短15天内,竟有33次违法记录,每次罚款都是200元。其违法原因均是“没系安全带”,其中同一地点一天就被摄像头拍照了9次。代师傅期待警察不要太依赖“电子警察”,要搞人性化执法。

  司机反映:

  15天33次违法记录

  

  7月8日上午,记者接到一位叫代勇的司机反映,前几天,他在社旗县车管所审车时,发现他的车号为豫R5215的货车自6月2日到16日仅15天内,竟有33次违法记录,违法行为都是没系安全带,每次罚款都是200元,一共6600元。

  原来这一段时间,代师傅和10多位司机在南水北调方城一标段往社旗县代营村拉土方,每天往来都要经过333省道张南桥头,每天往来10多趟,没有交警对他们进行过警告,也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志。不知不觉中被设在桥头的电子摄像头抓到“现行”。

  记者调查:高清摄像头拍下“没系安全带”

  记者从代师傅提供的一份电子违法记录单上看到,违法时间是6月7日、9日、10日、15日、16日、17日、18日等,共7天时间,其中6月17日违法记录9次,违法地点是“张南333省道桥头卡口”,采集机关“社旗县公路巡警中队”,罚款金额都是200元,理由都是“没系安全带”。

  一位姓李的师傅告诉记者,他们12辆运土方车的情况基本一样,在11天的违法记录中,他的车违法竟高达40次,平均每天近4次,最多的一天在同一地点,也因没系安全带被处罚9次,还有一天6次,两天5次,两天4次……十几位司机对社旗交警的不人性化做法提出疑问,并要求社旗县公安局不能“一录了之”,重经济处罚,轻批评教育。

  部门声音:“没系安全带”首先应提出警告、教育调查处理

  针对社旗司机反映的情况,南阳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交通法规明确规定,驾驶员在驾驶途中必须系安全带,不系安全带属轻度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发现未系安全带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提出警告、教育,并进行当场纠正,如果驾驶员拒不纠正才可进行罚款。

  7月8日,社旗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南阳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决定让电子警察抓拍到未系安全带的该举报人写出书面保证,处以50元罚款,并消除以前的全部违法记录。如今后再次违法,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南阳市公安局纪委一位同志称,现在南阳正在更新高清电子监控设备,司机在驾驶时打手机,抽烟都可能被拍到。希望司机朋友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据《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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