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公乘出租车受伤
公司需要赔偿吗
市民陈女士来电咨询:前段时间,一名员工到其他单位送材料,出租车途中与一辆私家车相撞,员工在此次事故中受伤。经鉴定,出租车负全责,私家车、员工无责任。该员工事后要求公司支付事故对其造成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赔偿吗?
陈女士,记者帮您咨询了淇滨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雇员有权利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也具有向出租车司机追偿垫付费用的权利。
晨报记者 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