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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高材生成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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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高材生成阶下囚

 

  海南80后局长受贿千万元

  备受关注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局80后原副局长肖明辉受贿千万元案,近日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肖明辉是80后出生的清华大学硕士高材生,6年前从外地引进来琼,曾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洋浦十大杰出青年”和“海南青年五四奖章”。短短两年就当上了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以下简称“洋浦规划局”)副局长的官位。不过,就是这样一位被大家认为“前途不可限量”的年轻人,却因受贿上千万元触犯法律被逮捕。

  

  80后“杰出青年”走向腐败前沿

  肖明辉,男,1980年10月生于湖南衡阳。2002年毕业于郑州工业大学土木系,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勤奋好学的他又以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土木系,2006年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肖明辉研究生毕业后作为引进人才进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工作,于2007年荣获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2008年又被评为海南省第九届十大“杰出青年”,并授予“海南青年五四奖章”。

  因肖明辉在工作中表现出了极强的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洋浦保税港区建设安置房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重担落到了他肩上。正是这个总造价达8亿元的安置房项目,使肖明辉走向了腐败堕落的前沿。

  

  同司机预谋收“好处费”

  2007年底,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居民安置区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下称洋浦EPC项目)经批准立项,由洋浦规划局作为项目业主进行项目筹划建设。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洋浦规划局决定由时任该局副局长肖明辉负责并担任EPC项目业主代表。肖明辉便与当时任洋浦规划局司机的张某梁商议,寻找符合承建资质的公司投标洋浦EPC项目,从中收取“好处费”。随后,张某梁便找到刘某东(男,44岁,广东珠海人,是个体户),让刘帮忙找承建公司以获取“好处费”。

  “张某梁为人实在,跟我个人感情很好。”庭审中肖明辉称,后来司机张某梁找刘某东帮忙。刘通过他人联系到中某建设珠海公司参与洋浦EPC项目的竞标活动。于是肖明辉与张某梁商定,他要工程总价的3%“好处费”,张某梁要工程总价的1%“好处费”,连同刘某东提出的工程总价1%“中介费”在内,共计向该建设公司要工程总价5%的好处费。2008年初,中某建设集团公司派人与刘某东联系来洋浦考察洋浦EPC项目,并承诺如中标,同意支付工程总价5%的“好处费”。

  

  伙同他人收受1611.8万元

  2008年3月,洋浦规划局委托一家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洋浦EPC项目招标,肖明辉作为业主评委,给中某建设集团打了最高分,中某建设集团如愿以最高分中标。2008年12月3日,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与中某建设集团正式签订洋浦EPC项目总投资5亿余元的承包合同。之后,肖明辉为方便取得好处费,便安排司机张某梁具体经办。

  2009年至2011年间,为便于接受中某建设好处费,张某梁分别在屯昌和海口注册公司。中某建设海南分公司安排项目经理袁某等人以签订虚假供货、劳务合同的方式,分别与张某梁提供的公司、刘某东提供的公司签订了10份虚假供货或劳务合同。

  其间,中某建设海南公司按约定,向肖明辉、张某梁共支付1611.865万元。刘某东则非法收受中某建设海南分公司496.96万元。

  据检方另外指控,2007年,洋浦开发区规划局对外招标洋浦小学旧楼拆除过渡教室建设工程,肖明辉利用主管该工程的职务便利,帮助个体包工头赵某春中标该工程,并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为赵提供帮助,收受赵某春6万元。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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