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构不成伤残 专家说是“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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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
提示 安阳一小伙儿左腿在交通事故中“骨折”,需做伤残鉴定,3名医学专家联名给出的鉴定结论,居然是“右下肢损伤构不成伤残”。7月17日上午,拿着这份法律文书,张敬飞自嘲:“莫非是俺遇上了传说中的‘砖家’?”
受伤后鉴定
25岁的张敬飞家住安阳县柏庄镇高冢村。去年11月15日,在安阳市邺城大道,骑摩托助力车的他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后受伤。
被送往安阳市中医院治疗后,院方给出的诊断结论是:左股骨干骨折,而右边大腿则是轻微的皮裂伤,患者需要静养半年。事发后,当事双方协商未果。
今年2月9日,张敬飞在安阳市北关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张敬飞表示,今年4月,在法院的指定下,他们来到安阳殷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5月初拿到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让他哭笑不得的是,专家们给出的结论是——张敬飞的右腿构不成伤残。
出错是因为笔误
在这份一共3页、名为“安阳殷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法律文书上,记者看到,该意见书鉴定意见是:“张敬飞因交通事故致右股骨干骨折,其损伤构不成伤残。”在落款一栏上,有着3名司法鉴定人李国有、李治国、常金生的各自签名。
17日上午11时30分,记者和张敬飞的家人一道,来到了这家鉴定所。参与张敬飞鉴定的医学专家李国有表示,他们已将此处错误与法院进行了沟通,并进行了更正。“我们承认是出错了,鉴定书确实存在着瑕疵。”鉴定所另外一名刘姓的女工作人员表示,鉴定书之所以将左腿和右腿搞混淆,是因为工作人员操作有误,属于“笔误”。
“一个人出了错,另外两个人根本不看内容就胡乱签名吗?”面对张敬飞家人的质疑,刘姓工作人员未作正面回答。
(据《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