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8日从卫生部获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已正式发布,为全国860万名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
行为规范与晋升、奖惩、绩效工资挂钩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介绍,《规范》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廉洁自律,不能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能倒卖号源等。医师不能过度医疗,应耐心与患者沟通。
这些都将成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年度考核和评选的重要依据。违反《规范》严重者或将被所在单位解聘;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赵明钢介绍说,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制订完善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规范》,进行讨论,使每个从业人员熟记于心,并在工作实际中予以贯彻落实。赵明钢指出,除了组织学习培训外,医疗机构将《规范》的督导检查分解到相关职能处室,由职能处室督促各个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而且要把《规范》的执行情况与医师、护士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年终考核、晋升、奖惩、绩效工资紧密联系起来,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同时,卫生部政法司副司长赵宁表示,《规范》也是参考《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法》制定的。
现在,卫生部已经将《执业医师法》修订列入立法计划,也向相应的有立法权力的部门提出过建议。
据悉,行为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此外,经注册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也适用于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尚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等,根据其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类别,参照相应人员分类执行本规范。
中国医师协会拟定医生“黑名单”
记者18日在卫生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国医师协会将制定一些行业内部的测评,并考虑依据业内专家的建议制定医生“黑名单”制度。
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说,中国医师协会成立之后进行了《医师法》的免费培训,目前已经培训了20多万人次的医生。从2007年开始,协会又推行人文医学的技能培训,目前培训了400余名人文医师的师资,建立了50个人文医学培训点。我们还推出了《新世纪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努力倡导良好的医德医风。作为行业协会,要努力推进好行为规范出台工作。谢启麟说,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当中,特别是医师执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独自面对病人的情况比较多,医疗技术的评估和评价是很复杂的,它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多,包括伦理问题、价格问题等。(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