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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满18岁
或从轻处罚


 

  哈医大医生被杀案开庭

  被告不满18岁

  或从轻处罚

  

  新华社哈尔滨7月25日专电(记者 王子辰 熊琳)7月25日上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被杀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持刀追砍医护人员致一死三伤的被告人李梦南到庭受审。

  公诉人指控,2012年3月23日9时许,被告人李梦南与其祖父李禄到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其强直性脊柱炎。就诊过程中,李梦南因误解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杀人动机。当天下午4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一仓买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后回到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内,持刀刺该科实习医生王浩颈部一刀,刺该科医生王宇头面部及左腕部数刀,刺郑一宁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刺实习医生于惠铭头部一刀,后逃离现场。王浩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宇构成重伤,郑一宁构成轻伤,于惠铭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于同日下午5时许将李梦南抓获。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梦南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哈尔滨市中级人法院审理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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