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不超过24小时的女婴,被人遗弃在路边的垃圾桶里,令人发指的是,女婴的喉咙上有一道长约8厘米、深达喉管的血淋淋的刀口。
7月23日早晨,在辽宁鞍山市立山区樱山路14丙号楼东侧的垃圾桶中,拾荒的黄老汉从一个系着死结的黑色塑料袋里,发现了这名被遗弃的女婴。
孩子被送到附近的妇科诊所。“我一看孩子就是早产儿,脐带还没有断,浑身青紫,身体冰凉,呼吸很微弱。新生儿浑身青紫,一般都是因为缺氧。”诊所富医生帮孩子剪脐带、吸氧,又用热水袋帮她维持体温。
9点多,婴儿被送往鞍山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病房。医护人员要给孩子称体重时,才发现咽喉上那道致命的伤口。
“长约8厘米,气管软骨被割开,再深一点,孩子气管被割断了,人就没救了!”为女婴做缝合手术的鞍山市中心医院儿外科主任吴萍说,“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就受到这样的伤害。”吴萍认为,从伤口的整齐情况来看,怀疑是利器所伤。
新生儿病房值班医生高晓红说,女婴为不足月的早产儿,应该在30周左右,现在情况并不乐观。“我们尽量建立一个类似母体的环境、温度、湿度,但最关键的是孩子的呼吸和心跳,主要还是靠她自己。孩子出来太早,有时候呼吸呼吸,她就会觉得累了,就不呼吸了,在医学上讲是呼吸暂停,我们就要上呼吸机。另外一个危险就是孩子的伤口,如果感染,问题就严重了。”
提到那道伤口,高晓红非常愤怒:“我1989年参加工作,23年来,是第一次见到被割喉的弃婴。这样一道伤口,就是想要了孩子的命。一定要抓到凶手,这样的人,一辈子不配有孩子。”
鞍山当地媒体报道此事后,不断有热心市民赶来看望孩子。大家心痛之余,都有一种出离的愤怒,对于这样一个无辜的生命,谁能如此残忍?目前,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刑警已介入调查,正在发现婴儿的小区内排查线索。
执业律师谭德明认为,遗弃女婴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鞍山这起事件,即使不考虑遗弃问题,如果伤口确实是孩子父母或亲属所为,事实上就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25日,记者从鞍山市中心医院了解到,女婴还没有脱离危险期,但情况相对稳定。
(据《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