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涉水险”未必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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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汽车“全险”并非“护身符”
购买“涉水险”未必获赔

 

  核心提示

  近期,我国多个城市遭遇暴雨,无数车辆“泡汤”,成为自然灾害中受损的“重灾区”。截至7月25日24时,在京保险公司共接到因强降雨造成损失的各类报案4万余件,估损金额约7.6亿元。然而,令不少车主纠结的是,爱车在雨中发动机受损,赔偿时却因为没有投保“涉水险”而遭拒。保险公司强调的免责条款是否说得通?

  买了“全险”为何不赔

  

  21日北京暴雨中,在北京一家杂志社工作的杨硕的爱车因涉水引发发动机熄火致损,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其所上“全险”并不包含“涉水险”,无法得到赔偿。“进水时我想到的就是明年的保费要涨,根本没想到会不赔。”杨硕表示,自己购买的是“全险”,却没想到发动机进水这部分分文不赔。

  杨硕的经历绝非个别现象。近期各地的极端天气发生后,频频出现车险方面的争议。“现在买车险大多是保险销售员推销,车主只知道买了全险,以为都有保障,也从来没听说过‘涉水险’之类的险种。”上海一位驾龄超过十年的车主瞿先生说,直到这次大雨把很多车“泡”坏了才知道有这种保险。

  记者了解到,车险中的“花样”多,普通消费者难以知晓。即使知道,在复杂的附加险中挑选出需要的险种也并非易事,以某知名保险公司为例,其车险附加险就有19款。

  一些专家表示,因涉水后事故发生频率高、风险大,而涉水险保费仅为车损险的5%左右,价格为10万元的机动车,涉水险费用仅为100元左右;再加上涉水险定损过程中强行涉水较难界定,易造成骗保,不少保险公司不愿推广涉水险。

  为有效解决“泡车”的理赔问题,北京市保监局已要求保险公司增配理赔人员和设备,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建立“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搪塞、拒绝。

  

  

  额外买“涉水险”也未必赔

  

  一位保险公司理赔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涉水险”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是指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必须在原车损险的基础上进行添加。“但即使购买了‘涉水险’,一些保险公司规定最多只能获得损失的80%左右的赔偿。如果车辆进水造成熄火后系因车主再次启动车辆而造成的发动机损坏或故障,也不赔。”

  不额外买,遭拒赔;额外买了,也未必能赔。业内人士说,从名目繁多的车险附加险中抽出一条“涉水险”,就可以发现这些险种的设置,可谓费尽心思。

  车险理赔难,已成为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突出的顽疾之一,高保低赔、手续繁琐、理赔困难、销售混乱等现象,是困扰众多车主的普遍现象。

  为解决国内保险业存在的理赔难、销售误导等问题,中国保监会今年下发通知,明确提出要简化车险理赔手续,修改完善车险条款,从源头上减少争议产生。

  可见,有关管理部门对于灾害过后的车险理赔服务非常重视,然而保险公司的服务依然有待改进。譬如,此次北京暴雨之前,绝大多数车主不知道有“涉水险”;暴雨灾害过程中,不少人反映保险公司的救援、报案电话很难打进去,不符合车险购买时的承诺。

  保险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方乐华教授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方面要认真评估自身情况,尽量购买适合的险种;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告知责任难以推卸,不能因为保险条款没有跟消费者说清楚而拒赔。

  近十年,中国汽车产销年均增长约25%。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例,小汽车保有量已数以百万计。近期的极端天气造成的大量汽车受损保险理赔争议,是我国“汽车社会”不成熟的表现。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说明,尽管保险合同写明免责,但若其中涉及对消费者不公平的内容,也是无效条款。

  方乐华认为,“确实存在部分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履行赔偿责任。而投保人要与保险公司讨价还价很困难,毕竟投保人处于弱势。”这种责任免除,就是把对保险公司可能产生的不利情况都免去,使得保险公司承担很小的风险,而对消费者则十分苛刻。

  “免责条款”不能是保险公司的“万能贴”。

  汽车业内专家钟师表示,正常规范的理赔环境,不能靠“消费者与保险公司打官司”来解决,“挤牙膏”式的理赔显失公平。规范理赔已是当务之急,消费机制不理顺,就会阻碍中国汽车业的发展。

  质疑 “免责条款”岂能是险企的“万能贴”?

  一般情况下,车主容易将车损险误认为“全险”,其实不然,车险并不存在“全险”的概念,只存在主险和附加险之分。

  比如在车辆附加险中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等,而涉水险只是其中的一种,这也导致不少车主由于没有购买附加险而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

  对此,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吴涛表示,该公司的车损险负责赔付因暴雨造成车辆的内饰、电路、行车电脑等损失,按照车损险的赔付标准进行赔付,而发动机损失则在涉水特约险项下赔付。

  “由于发动机进水的保险目前只适用于涉水险,应对暴雨天气,建议车主应投保涉水险。”吴涛表示,由于“涉水险”属于附加险,车主需要先买车损险,再买“涉水险”。

  太平洋保险提示,如果车主在暴雨中遇险,在报案、索赔时应注意三点:

  一是如果车辆已经拖至修理厂,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具体位置;

  二是如果车辆尚未救援至固定修理厂,车已因水淹而熄火,最好的做法是安排救援,直接救援到自己购买保险的4S店;

  三是如果车辆被水淹,最好不要再次启动发动机,而是应该等待救援。

  对此,平安车险的理赔专家提示各位车主,在水淹车的情况下,车主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将遇险车辆拖至定损中心进行拆解定损。随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

  在保险公司定损完成之前,车主不要自行清洗车辆外观,并且保留相关证据,48小时内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

  支招 车辆被淹别再点火,等待救援

  链接

  【词义详解】

  

  ★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即在发动机不进水时进行赔偿)。

  据了解,对于因为车库进水造成的车辆淹没或是因为大雨冲刷导致树木石头掉落砸伤车辆,都适用于车损险进行赔偿。

  在暴雨过后的车损理赔中,只要发动机没进水,所有的维修、更换部件都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

  ★涉水险: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但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不过,按照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车辆的核心部件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是不包含在车损险的理赔范围之内的,而是单独作为附加险放在涉水险内。

  投保的车辆在涉水路段行驶或被水淹没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才适用涉水险的理赔条款。

  

  【律师说法】

  

  近年来,由于汽车涉水导致发动机损坏,继而引发的理赔官司屡见不鲜。那么,暴雨中的涉水车辆,发动机受损到底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专业交通保险律师牟众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突遇暴雨涉水行驶”和“涉水行驶”是不同的。涉水行驶包括在天气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由于驾驶人员误操作或故意驶入河流沟渠水塘等情形。这时,涉水行驶是导致发动机进水的最主要的原因,保险公司可以援引免责条款拒绝理赔。但在保险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突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在路面积水的情况下不得已涉水行驶,则暴雨是导致保险车辆发动机进水的主因,对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综合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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