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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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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城区检察院与

  山城区法院

  联合举行庭审观摩

  1小时庭审

  判决5起

  危险驾驶案

  

  晨报讯(记者 陈志付)7月30日,记者获悉,山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山城区人民法院日前联合举行庭审观摩活动,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庭审情况进行观摩,在1个小时内审理并判决了5起危险驾驶案件,平均毎起案件的庭审时间仅为12分钟。

  日前,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公诉试点工作,并与山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庭审观摩,将同类案件采用集中审理的方式进行公诉和庭审。上述5起公诉案件均为危险驾驶案件,故而集中开庭审理,固定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进行庭审。这种集中庭审方式提高了审判工作的效率,也便于法院对同类型案件平衡量刑,同时有利于公诉人进行量刑监督和让被告人认罪伏法。

  这5起案件在宣读起诉书、讯问、法庭举证和辩论等环节都体现了“简易”的特点,5个案件的庭审时间总共用了1个小时,平均每起案件庭审用时12分钟,并且均当庭作出了判决。

  (线索提供:何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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