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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和县政府官方网站上的一则公示,近日在网上引发舆论风波。公示称,县政府决定给予当地一家被评为四星级的酒店1500万元奖励,此举遭网友广泛质疑。8月1日,太和县政府发布消息称,因这一措施引起争议,现已废除相关奖励规定。
四星级酒店奖1500万元引发质疑
7月18日,安徽太和县政府网上的一则公示引发热议。
根据这则题为《关于兑现安徽晶宫大酒店获四星级旅游饭店称号奖励政策》的公示,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根据县政府发布的相关奖励政策,同意给予当地“四星级旅游饭店”晶宫大酒店1500万元奖励。公示的落款为太和县商务局,公示时间从7月18日起共有7天,若市民有意见可向县商务局提出。
这则公示随即遭到网友强烈质疑。对于太和县政府这种招商引资措施,不少网友认为投资建酒店是做生意,政府不该用纳税人的钱扶持企业。有网友甚至调侃,“酒店是政府开的吧?”对此,太和县政府8月1日表示,决定废除“就投资回报期长的宾馆业验收合格达四星级酒店标准,给予1500万元奖励”的规定。
太和县商务局方面7月27日在接受采访时,称奖励的目的是“吸引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太和县政府8月1日发布决定称,因奖励规定在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有媒体和网友“提出尖锐批评”,县政府认为相关意见和建议“既中肯又实在,很有道理、极具价值”,决定终止该项奖励,称政府将“认真梳理过去一个时期内自行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清理和废止部分不合时宜的政策和条款。”
政府网站尚未撤销公示
记者了解到,晶宫大酒店隶属安徽晶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后者于1999年成立。
据其网站的介绍,晶宫大酒店于2009年1月开工,2010年底正式投入运营,建设项目总投资达到2亿元。去年年底,安徽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晶宫大酒店为“四星级旅游饭店”,太和县政府据该称号及相关奖励政策,最后决定奖励酒店1500万元。
在今年年初的太和县政府工作报告中,太和县长徐会东把包括晶宫大酒店在内的一系列饭店、商城的投入运营看作当地“商圈结构不断优化”、“商业网点规划全面完成并顺利实施”的体现。
截至8月1日21时,原奖励公示还挂在太和县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废除奖励政策的决定则暂未出现。(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