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残疾的王金雷,看着郑州火车站东广场紧锁的无障碍通道大门,他打了半个小时的求助电话,一直无人开锁,最终错过了火车。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他决定讨个说法。郑州火车站管委会当即赔礼道歉,并赔偿他3000元的经济损失。
无障碍通道设“障碍”
24岁的王金雷,开封杞县人,二级下肢残疾,早在今年6月份,他在郑州火车站东广场无障碍通道门前遇到障碍,打了6个求助电话没人接听。而今,急着赶火车的他再次遇阻,打了半个小时的求助电话无人接听,紧锁的无障碍通道,再次挡住了他坐车的道路。
王金雷说,他8月6日准备乘坐K909次火车赶往重庆参加一场演出,却因为无障碍通道上锁,让他误了火车。“我中午1点到了二马路,但没有无障碍通道,就绕到了一马路,按照上面的电话打了半个小时没人接。”
等待1个多小时后,王金雷终于尾随一辆送菜的面包车进入了广场,此时K909次火车已经离开。王金雷说,无障碍通道到底是给商家的车辆设置的,还是给残疾人设置的?为何面包车能进,残疾人的轮椅却进不去?
残疾小伙儿获赔3000元
王金雷进入广场后,就去了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讨说法,但因为没到上班时间,他等待40分钟后,才有一位申姓工作人员接待。
他向该申姓工作人员讲述了他的遭遇后,还向申姓工作人员出示了通话记录。
申姓工作人员听后表示,无障碍通道归郑州火车站管委会管理,因为求助电话无人接听而耽误火车,管委会会对此进行调查。
王金雷向申姓工作人员提出要求,管委会应赔礼道歉,进行整改,保持无障碍通道随时畅通。申姓工作人员留下个人电话,针对王金雷索赔3000元的请求,当场让工作人员予以兑现。
7日下午,郑州火车站管委会一工作人员对赔偿3000元一事予以确认。
因无障碍设施欠缺受损
管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保护或者及时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著名公益律师李方平称:“目前看来,各地无障碍条件仍有欠缺,希望该条例的出台能督促相关义务主体建设、改造无障碍设施,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好的无障碍环境。”
国内著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称,残障人士的需求不应被忽视,平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是他们融入社会生活的第一步,而这些都要依赖于完备的无障碍设施。河南残障小伙王金雷,因无障碍通道不畅通,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顺利获得3000元,这应是该条例生效后的国内首例赔偿。(据《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