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法院“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鹤山法院在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时,严格执法,对涉及“一打击两整治”范围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以求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8月7日,该院刑庭就快立、快审、快结了一起作案后逃亡18年的盗窃案,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5天时间。
被告人马某于1995年1月份伙同他人参与盗窃作案,盗窃财物价值2100余元。案发后马某一直外逃,去年在新疆被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马某供述了他作案后逃亡18年的经历。在这18年中,他每天胆战心惊,度日如年,连身份证也不敢去办,被抓获后反而感觉轻松了。马某说,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他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积极退出了全部赃款。法院根据其作案情节、数额、认罪态度等全案综合考虑,当庭做出了判决。
鹤山法院通过这次“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保护了本辖区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极大地维护了鹤山区的和谐稳定。为了扩大“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教育面,此案同步进行了网络直播,增强了活动的影响力与威慑力。
(尤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