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鹏)淇滨区大赉店镇居民张某因酒后一句玩笑话,将朋友赵某捅伤。8月19日,张某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了代价,赔偿了受害人赵某6000余元。
2012年8月3日,张某的妻子生病住院,张某的朋友赵某得知情况后,从郑州回来到医院看望张某的妻子。当日中午,张某为表示感谢,约赵某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到饭店吃饭。其间,两人都喝了酒。赵某酒后开起了张某妻子的玩笑,说他与张某的妻子是大学同学,两人在大学期间关系非常好,要不是他毕业后去郑州工作,张某的妻子肯定会投入他的怀抱。张某本身就有些小心眼,听完赵某的这一席话,喝了些酒的他顿时火冒三丈。
吃完饭后,张某回家带了把水果刀,将赵某约了出来。赵某如约而至。可没等赵某清楚是怎么回事时,张某就一刀捅向了赵某的腹部,使赵某血流不止。
酒醒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很是后悔,找到赵某道歉,希望能得到赵某的原谅,并表示愿意承担赵某的医药费。
经诊治,赵某共花了1000多元医药费。经鉴定,赵某属于轻伤。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下,赵某和张某达成和解,张某共赔偿受害人赵某6000余元。
(线索提供:杜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