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易顺
速来报社认领户口本
4列新增4列取消3列改点
个别顾客
超市试吃水果
老太嫌泊车声吵破坏停车位
开朋友妻子玩笑
一男子被捅伤
老妇游泳水草缠身
众人相救得以脱险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区天馨·中央公园小区
老太嫌泊车声吵破坏停车位

席适之 实习生 马龙歌
 

  晨报讯(记者 席适之 实习生 马龙歌)8月21日,新区天馨·中央公园小区居民马先生向记者反映,他的停车位被人破坏,停车位上铺设的地板砖被人掀了,已经无法停车。

  “19日晚上,我和家人自驾游回来后,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到小区。可当我准备把车停到车位上时,我一下就傻了眼。”马先生说,“停车位上铺设的地板砖被人掀了,扔得到处都是。正当我纳闷的时候,一楼的张老太太出来了。”

  据马先生介绍,他的邻居张老太太今年60多岁,平时睡眠质量差,容易失眠。马先生的车位正对着张老太太的卧室,每天晚上10时左右,开车回家的马先生停车、熄火、关车门等一连串的响声,经常把刚入睡的张老太太吵醒。每天早上7时多,马先生因要开车上班,汽车发动的声音又会吵到想补个觉的张老太太。长此以往,无法忍受的张老太太就趁马先生外出,把他的车位给破坏了。

  看到自家的停车位遭人破坏,马先生很是委屈。“我的工作就是早出晚归,我自己的停车位却不能停车,这是怎么一回事?况且,不能因为停车声影响到她,她就把我的停车位给破坏了呀!”马先生说。

  马先生和张老太太争执不下,一方想维护自身权益,一方认为停车扰民。后来,经过邻居和物业公司的劝说,双方的情绪暂时平息了下来。但事情仍未得到解决,马先生只好将车停在小区内的过道上。

  21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南创诚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李律师表示,虽然马先生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但是停车位是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共同物产,张老太太的行为属于侵犯小区所有业主的共同物产。张老太太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而不是擅自拆除小区内的设施。另外,马先生应注意自己的行为,在小区居民的休息时间开车或停车,动作应尽量轻缓,以免影响他人。“最好由物业公司出面调解,然后将停车位进行修复。”李律师说。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