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监督员罚款可提成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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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监督员罚款可提成80%
湖南邵阳聘千人替城管执法 该市法制办称监督员无执法权
 

  监督员未穿制服见违章停车即罚款

  8月16日,张先生驱车到邵阳城区办事,在邵阳市区的十字路口等候绿灯时,“突然有人敲打我的窗户,要罚我10元钱,随后三四个人一拥而上,在路中间将我的车‘包围’了起来”。

  张先生说,自己打开窗户询问才知道,这些人是市容监督员,而罚款的理由是在等候绿灯时,临时停车,车辆压住了斑马线。张先生说,开罚单的人连制服都没有,只在手臂上围了个红袖章。由于自己急着办事,张先生无奈之下交了10元钱。

  8月17日上午,记者开车来到邵阳市西湖路与宝庆路交接的十字路口。据实地观察,该路口的斑马线并非设置在车辆等候区的前方,而是设在等候区的中间。因此,驾驶员一旦不能准确判断前方的间距,就可能停靠在斑马线上。

  “这次罚款10元钱算了,本来要罚50元的。”一辆面包车在路口恰好跟队进入等候区,停在斑马线上,此时,立即有一男一女围住面包车,男子对司机开了罚单。很快,司机从窗户中递出10元钱,男子送出一张票据随后放行。

  

  城管局:监督员代替城管执法

  在邵阳市城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全市总共招聘1000名监督员,从8月1日开始上岗,每个区各分配了几百名,分别由每个社区的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

  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其中在《管理办法》的第十三条中写道:“监督员实行岗位补贴加奖金的薪酬制度。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到区。监督员所收取的罚款和停车费全额上缴区财政,由区财政按票据及时结算,80%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

  在邵阳市城管局法制科,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市容监督员开具罚单,这是一种执法委托关系,监督员本身没有执法权,邵阳市城管局将执法权委托给监督员,让他们代替城管进行执法。该工作人员同时确认了80%返还一说。

  

  法制办:监督员无执法权

  记者随后来到邵阳市政府法制办,监督指导科负责人马凌峰表示,监督员没有执法权,开罚单是不合适的,将会与城管部门进行衔接。

  而记者查询文件获悉,早在今年6月29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知》(市政发[2012]8号),规范了市民日常行为。

  例如: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塑料袋等废弃物的,每次罚款10元;非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每台(次)罚款50元等。

  该规定明确: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第1个月以教育告诫为主,2012年8月1日起严格实施处罚。不过,对于执法主体,该通知并未指定为“市容监督员”。

  

  律师:罚款提成,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8月20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英帅表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等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王英帅说,城市市容监督员本身没有执法权,依法也不应当成为受托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其只能对公民的不文明或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但是不能进行罚款等处罚。

  同时,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了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情形可以现场收缴罚款之外,其他情形均应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后自行前往银行缴纳罚款。所有罚款均应上缴国库,而不能由处罚机关擅自挪用。邵阳市将上述罚款金额的80%返还给市容监督员作为工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据《潇湘晨报》)

  核心

  提示

  如果你在湖南邵阳城区违章停车,立马就会有一群市容监督员“包围”过来,并开出一张10元罚单。8月17日,记者赴邵阳调查。根据邵阳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市容监督员的罚金将上缴给区财政,及时结算后,其中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在律师看来,市容监督员的执法资格并不合法。促进城市文明,不能以牺牲依法行政为代价,管理城市还得靠“法”而不是靠“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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