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项城市经济适用房项目惠民小区申购中存在“42名未成年人获准购经适房”的情况,且相当一部分申购人是在该市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等政府机构任职的人。(详见昨日《淇河晨报》6版)
8月21日,项城市住建局出具了《关于“项城42名未成年获准购经适房”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该市经审批后的经适房申购人手续齐备,符合规定,无未成年人获准申购经适房。
这份“说明”称,项城市住建局在项城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公告的经适房汇总登记表中姓名一栏,显示的是户主和家庭成员信息,报道中提到的“不到7岁的李姓男孩”等42名未成年人均为家庭成员之一,并非户主。
“说明”称,项城市在经适房申购中,经初审符合申购条件的有1256户,经过1个多月的公示、逐户调查审核,完全符合条件的为896户。
而针对“预交10万元购房款”的质疑,项城市住建局称:目前,该市经适房工程进度已完成60%以上,符合预售条件,为确保工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按照施工合同,应对建筑企业进行工程款支付。对符合申购条件的,每户预交10万元,同时发放准购证确认购买资格。
记者仔细查看了项城市人民政府公众网上公示的“经适房汇总登记表”,“家庭住址”一栏出现了不少像环保局家属楼、土地局家属院、畜牧局家属楼、财政局家属楼、工商局家属院、公安局家属院、政府家属楼等政府部门色彩浓厚的家庭住址。
项城市住建局回应称,由于该市属于农业大市,公务员的收入较低,且部分公务员家庭成员较多,因此部分公务员家庭属于中低收入家庭,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综合《大河报》、《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