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韩文雪)日前,我市破获一起非法经营食盐案,涉案假盐达28.5吨,这是我市建市以来破获的涉案数量最大的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案。犯罪嫌疑人刘某、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1年12月26日上午,经群众举报,淇县盐业局盐政稽查人员在该县高村镇永乐面粉厂院内发现一个贩卖假冒伪劣食盐的窝点,当场查获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28.5吨,品种包括假冒绿色盐和复合膜食盐。另外,还当场查获大包装工业盐8.6吨,据推断,嫌犯计划将这些工业盐当食盐销售。然而,在事发现场,当事人刘某和司机高某均称对这批假冒食盐毫不知情,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据淇县盐业局工作人员介绍,该批假冒伪劣食盐相当于淇县盐业局近1个月的销量,如流入市场,将对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今年初,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盐业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办案协作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侦破工作。
经查明,2011年12月,刘某为了牟利,从平顶山叶县李某处低价购买了28.5吨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打算销往当地农村的小超市和小商店。
12月26日清晨,高某在明知无证运输食盐违法的情况下,从平顶山叶县将28.5吨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运到淇县高村镇永乐面粉厂刘某的仓库中,随即被淇县盐业局查获。
犯罪嫌疑人高某已于8月6日被抓捕归案,刘某也于8月1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高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