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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车不到1年就塌了!
哈尔滨一高架桥匝道处坍塌致3死5伤
 

  8月24日清晨,通车不足一年的哈尔滨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三环路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匝道处发生坍塌,造成3死5伤。血的教训,不仅为市政工程敲响安全警钟,也拷问政府主管部门,新桥为何如此“脆弱”,谁来为百姓安全出行负责?

  这是8月24日拍摄的事故现场。新华社记者 王松 摄

  地面砸出一米深沟

  

  100多米的桥面几乎完全脱离了引桥,只有一些变形的钢筋还连着引桥和断裂的桥面,部分地面被砸出大约一米深的沟,这就是记者当日在事发现场目睹的情景。

  尽管事故发生已经超过10个小时,哈尔滨市民李刚在回忆时仍心有余悸。他说:“只听‘轰’的一声,桥面就下来了。”回头一看,事发现场烟尘滚滚,几辆货车坠落在桥下。

  在哈尔滨市政府当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通报说,当日5时32分,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告,三环路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匝道处(距阳明滩大桥3.5公里),有4辆满载石料和饲料的货车行驶在匝桥外侧时,连续钢混叠合梁侧滑,4辆货车侧翻,当场造成两人死亡、6人受伤,1名伤者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发生事故的三环路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匝道处是阳明滩大桥的疏解工程。提起阳明滩大桥,多数哈尔滨市民都不陌生。它北起松北区三环路与世贸大道交叉口,南下跨越松花江航道与三环高架路衔接,全长15.42公里,桥宽41.5米,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80公里,最大可满足高峰期每小时9800辆机动车通行。

  

  通车不到一年就坍塌

  肯定有问题

  

  现场施救的工作人员证实,事故发生时从桥上掉下4辆车,包括3辆大货车和1辆小型卡车。记者看到,3辆大货车都已经侧翻。由于挤压,几辆车的驾驶室严重变形,本来方正的驾驶室已经变成三角形状,车窗玻璃散落一地。

  通车不到一年的桥梁发生坍塌,事故原因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因为它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不能马上得出结论。”但他同时认为,“可能涉及严重超载”。

  “我认为刚投入运行不到一年就发生断裂坍塌,肯定有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当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黄毅说:“但什么问题,需要在事故调查之后才能加以确认。一旦有了结论,我们会让当地的事故调查组及时向社会披露,也希望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目前,哈尔滨市已经组成事故调查组,黄玉生25日称,住建部有关人员已推荐了7名国家级桥梁设计知名专家,组成专家鉴定组,赶赴哈尔滨对桥梁坍塌事故原因进行鉴定。

  阳明滩大桥的“前世今生”

  新桥“不堪一压”,是设计缺陷,还是工程质量问题?

  尽管调查仍在进行,但阳明滩大桥的“前世今生”,以及哈尔滨市连日来发生的市政工程事故,已经成为媒体和网民关注焦点。

  2011年9月23日,松花江哈尔滨段上在建的阳明滩大桥发生横梁滑落事故,5名施工人员受伤。

  同年11月6日,阳明滩大桥通车时,哈尔滨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大桥预计工期3年,但仅用了18个月多就完成了建设任务。

  今年8月以来,哈尔滨市连续发生路面坍塌。8月14日,南岗区辽阳街90号路面塌陷事故,造成两人遇难、两人受伤。哈尔滨市地下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回应称,事故路段都不是近年来新建的工程。

  10天后,通车不足一年的三环路高架桥洪湖路上桥匝道处发生坍塌。

  在事故现场,一些市民表示,哈尔滨市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在城区竟然接连发生桥梁、路面坍塌事故,到底是什么原因,到底谁来为百姓安全出行负责?有关部门应该给市民一个明确说法。

  两个标段申报鲁班奖

  中交股份网站显示,2011年,哈尔滨市阳明滩大桥项目部荣获“哈尔滨市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称号,项目经理肖文福被授予“哈尔滨市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国铁建在官网上则表示,由中国铁建十三局集团四公司承建的哈尔滨三环路西线跨松花江阳明滩大桥四标段和一标段,在短短的13个月时间里完成投资近6亿建设。这再次体现了骄人的“哈尔滨速度”、“哈尔滨奇迹”和可贵的“中国铁建精神”,两项工程双双申报鲁班奖。

  事故背后究竟有哪些“不能说的秘密”

  哈尔滨桥梁坍塌事故发生后,公众居然至今仍对“桥是谁修的”不得而知。巨大的尴尬背后是公众越来越强烈的质疑:有关方面对桥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讳莫如深、秘而不宣,究竟有何“难言之隐”?

  桥梁坍塌、4辆货车侧翻、3人死亡、5人受伤……无论是无辜伤亡者的家属,还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直指事故原因和责任:通车不足一年的桥梁发生坍塌,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谁是这座“夺命大桥”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谁是这起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面对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质疑,有关部门却在第一时间失语。直到网络上出现“哈尔滨市建委有人说大桥建设指挥部解散了,找不到施工单位”等说法,引起舆论大哗时,才语焉不详地回应称这一情况“不存在”。

  重要的市政交通工程项目,“公开、公示”是最基本的要求;鲜血和生命的教训前,不存在“不能说的秘密”。细致深入的事故原因调查有待时间,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随时公布事态进展,尤其在第一时间公开桥梁涉及单位名单,却是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尽之责,这是对伤亡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基本尊重,也关系到有关方面对待这次事故的基本态度和查处决心。

  事故发生,促人深省;生命远行,令人扼腕。认认真真反省教训,严肃坚决查清责任,扎实有效堵塞漏洞,是面对这场事故的基本态度。而这一切的起点就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桥梁建设是否经过公开招标,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核和验收?究竟谁该为这座坍塌的大桥负责?还有多少类似的市政隐患?

  人们在期待事故真相,期待有关部门主动、及时、公开的信息发布,期待严肃的责任追究,这不仅是面对民意的坦诚态度,更是敢于让公众知晓真相的积极自信。(综合新华社、《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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