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招标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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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招标疑云

 

  今年7月份,浚县小河镇、屯子镇、浚州街道办事处和卫溪街道办事处等4个镇(办事处)进行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招标。

  8月上旬,举报人向本报反映,参加4镇(办事处)土地整理项目招标的部分公司曾因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批评。根据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投标要求,这些公司是不得参与土地整理项目投标报名的。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些公司竟出现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晨报记者 金锏

  投诉人报料:

  竞标单位被通报

  仍参与竞标

  在举报人提供的一份《鹤壁市浚县屯子镇等4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第一年度(屯子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质条件第6条要求是:截至投标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8日9时。

  在举报人提供的资料中,还有一份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印发的《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关于对重大项目从业单位不良行为批评的通报》(豫土整理文14号),印发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该文件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位等问题的3家监理单位和33家施工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文件仍挂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官方网站上。

  举报人告诉记者,被通报批评的33家施工单位中有6家出现在了4个镇(办事处)的土地整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分别是南阳建工集团、河南江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黄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万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截至发稿时,在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记者看到,经过公开招标公告、工程拦标价、开标地点公示后,8月8日起,4个镇(办事处)的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相继发布,其中《鹤壁市浚县屯子镇等四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第一年度(屯子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江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黄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单位名列其中。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被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批评的另外3家单位也出现在另外3个镇(办事处)的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中。

  记者从各镇(办事处)的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了解到,建设内容主要有田间道路整修和硬化、打机井、架设高压线及其他工程。

  投诉人说,招标结果公示后,才知道这6家被通报批评的公司进入了中标候选人名单。

  多部门解释,归谁管仍不明了

  7月30日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批评的这6家施工单位是否应该排除在投标人之列?被省土地整理中心通报批评的施工单位为什么会通过资料审查呢?

  记者从相关的招标文件和公告中了解到,4个项目招标人分别为4个镇(办事处),每个项目都有各自的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中有浚县监察局、浚县财政局、浚县检察院、浚县发改委、浚县审计局等单位。

  浚州街道办事处:只协助,竞标、选标都不管

  8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浚县浚州街道办事处。该办事处副主任刘淼海表示,他当时参加了招标会,过程很客观,对有人举报一事并不知情,可能是资格审查时没有发现这一情况。

  刘淼海解释说,办事处对竞标单位的情况不太了解,都由招标代理公司负责,镇政府不让参与。“我们作为招标方只是提出这个项目,实际上啥都不管,只是项目在我们地盘上,将来我们协助干活,不管竞标、选标。”

  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资格审查截止时通报批评文件还未下发

  8月16日下午,记者在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采访到该中心一位姓张(音)的主任。他反复表示,他只听说有人向相关部门举报竞标一事,并没有参与处理,并解释称各乡镇找各自的招标代理公司,参与竞标公司资质由招标代理公司审查,而各自的招标条件由各乡镇制定。“7月16日下午5点资格审查截止,8月8日开标摇号。当时这份通报批评文件还没有出来,直到现在我还未接到该文件。你们找(县)监察局郭主任就问清了。”

  浚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哪些工作呢?张主任解释说:“各乡镇头一次来招标,我们帮他们在程序上维持秩序,指导性的,不参与摇号,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等单位全程监督。”

  屯子镇土地整理项目招标代理公司:

  公示期已过,投诉无效

  8月23日上午,记者找到了屯子镇土地整理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招标人在符合国家以及当地规定、特别要求的前提下,规定竞标公司的具体报名资格条件,然后招标代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条件对投标公司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记者提出的7月30日《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关于对重大项目从业单位不良行为批评的通报》文件,她表示不知情,并且拿出一份由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在2012年2月27日下发的通报批评文件,“我们按照该文件进行的审查,7月16日审查结束并在网上发布公告。”至于更详细的一些情况,这名工作人员称经理不在单位,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随后由经理回复。

  但记者一直未接到该单位经理的电话。8月27日,记者再次联系该单位,仍是这名工作人员接的电话。她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已经基本结束了,招标过程有二三十家监督部门,程序也是公平公正的。公示期也已经过了,投诉已属无效。”

  屯子镇政府:不知情,投标、中标单位没意见

  8月23日上午,记者根据《鹤壁市浚县屯子镇等4个(乡)镇土地整理项目第一年度(屯子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屯子镇政府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中,蒋先生说他现在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协调工作,对于本次招标所出现的问题,一概不知道,具体情况得问县国土资源局,“咱都是按照上面的指示办。第一次接触这事儿,其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我也不清楚。”对于有人投诉一事,蒋先生说,“没人跟我说过,不过现在投标单位、中标单位都没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此类情况第一次发生

  目前正在寻找解决办法

  出现这种情况,又该如何解决呢?

  8月30日,记者来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招标归浚县全权负责,负责招标的相关部门才有解释权。“我们只负责协助县里面编制项目规划,项目结束后进行验收,我们没有任何解释权。”这名工作人员称。

  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崔先生告诉记者,他对此次浚县招标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情况,目前正在寻找解决办法。

  浚县监察局:

  如有举报先向乡镇一级反映

  8月23日上午,记者拨通了浚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郭军平主任的电话。他一再向记者强调,对于此次招标过程,监察局作为监察部门,职能是对参与投标活动的监察对象进行监察,不负责对单纯的招标行为实施监察,对竞标公司的资格审查是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共同负责的。“招标公司本身是否符合招标资质,是否符合专业要求等问题应该由招标人负责向你们解释。”

  到底谁是招标人?郭军平告诉记者,以往都是县国土资源局直接作为招标人,但是今年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就把这些工作分给了工程所在镇和街道办事处,由他们作为直接招标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工作。

  “如果有人对于过程存在疑问,根据《投诉法》相关规定,投诉人可以以法人名义,准备正规的书面材料递交给招标人,我们负责协调。本次招标是我县的一个新探索,难免会出现诸如此类小的、细节性的问题。”郭军平补充说,他收到过举报人的书面材料,但材料内容不全,而且按举报正规途径来讲,应该先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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