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消息 人社部和监察部近日联合公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该规定于9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称,包养情人、参与赌博等行为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明确处分类别期限
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4类。其中警告时限为6个月,记过时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时限为24个月。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其中,对于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等行为,将从重处分。
参与嫖娼等活动或将撤职
该规定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具体行为包括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包养情人的等。同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对于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可进行警告或记过处分,严重的可开除。
处分期满且悔改可解除
据介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另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