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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扣”儿媳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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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儿子意外身亡
婆婆“扣”儿媳赔款
法官调解
儿媳婆婆和好如初

秦颖
 

  

  晨报讯(记者 秦颖)“丈夫出了意外一家人都伤心,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因为我是改嫁过来的,婆婆就把我视为家中的‘克星’,不仅一分钱赔偿款不给我,还处处挤对我。”9月7日,市民刘女士打来本报热线电话。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改嫁过来的,原本一直与婆婆相处融洽,今年8月份,她丈夫因公死亡。家里遭遇不幸,婆婆遂认为她是“克星”,不仅不再给她好脸色,单位给的24万元赔偿款也被婆婆一个人攥在手中。

  “婆婆说我迟早也会改嫁,因为赔偿款的缘故,我和婆婆家的关系一下子紧张起来。商求无果后,我已经将用工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追加20万元赔偿款。”刘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就该案件询问了淇滨区法院工作人员,法官认为此案的关键是能否解开老人的心结。随后,办案法官将刘女士与其婆婆叫到一起,反复给她们讲亲情不会因为死亡而终结的道理,老人终于解开心结,表示之前拿到的赔偿款会和媳妇共同使用。刘女士看到婆婆改变态度,也打消了顾虑,表示放弃对用工单位的诉讼请求。

  9月9日,记者从刘女士那里获悉,这案件已经成功调解,她婆婆已经解开心结,她现在和婆婆在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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