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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师范院校毕业,却没资格踏上讲台,因为,他的左腿有残疾。在第28个教师节的前一天,这位河南小伙儿联合其他3位残障人士,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分别寄往31个直辖市及省会城市教育局,希望他们公开残疾教师的招录情况。
23岁的安阳小伙儿黄锐去年从周口师范学院毕业,虽然因小儿麻痹症导致左腿残疾,但生活可以自理。
学法律的他,在学校没有感觉和其他人有什么区别。但走向社会,他才发现,教师的大门对他紧闭。
两个月前,黄锐来到郑州,跑了20多家单位求职,全部失败。
曾在郑州生活的广西小伙儿杨仁良,儿时的梦想就是做一名教师,教书育人。
读大学时,他考了普通话合格证书,拿到中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又拿到了中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但梦想仍遥不可及,因为他的视力只有0.1,根本不达标。
杨仁良等曾做过调查,21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里面,有20个都包含如“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不合格”的肢体性残疾的规定。
广西虽然没有关于肢体性残疾的规定,却有“男性身高在155厘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厘米以下不合格”的规定。此外,有19个包含如“面部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等不合格”的规定。
“五官不端正、仪容仪表等与教育教学能力有直接关系吗?”杨仁良说,残疾人做教师,体检标准无疑成了最大的“拦路虎”。
9月9日,黄锐、杨仁良等4位残障人士将3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分别寄往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教育局,希望他们公开招录残疾教师的情况。
申请内容主要包括2008年至今,各市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公开招聘形式入职,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职工中,残疾教师的比例等。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被申请人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之所以选择2008年作为时间节点,一是因为《残疾人保障法》在2008年修订,此外当年我国加入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申请人之一宋洋说,“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申请能够了解相关法律的落实状况,也期待相关部门履行公开义务。”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明确表示,现在的教师体检规定及招聘程序排斥残疾人的做法和规定,有违《残疾人权利公约》中的“不歧视”、“机会均等”等原则,也与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按比例就业的规定相违背。(据《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