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9月10日晚通报“黄金大米”事件调查进展称,其直属单位均未批准和参与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相关论文所述研究内容也未经卫生部审批。有关研究员现已被停职调查。
针对8月1日刊登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上的论文《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涉及的有关问题,卫生部要求中国疾控中心立即开展调查。中国疾控中心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门工作组全面调查事情真相,还成立了专门的科学审查委员会,认真核查相关科研档案,并与论文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收集有关资料,对论文中提及的一些主要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和逐一核查。
中国疾控中心10日公布的调查进展称,论文责任作者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在我国的主要合作者——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荫士安研究员,即论文第三作者,在接受调查时前后说法不一致。目前,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已停止其工作,责令其接受调查;经审查科研档案,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和其他直属单位均没有批准和参与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论文所述的研究内容也没有按规定提交卫生部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和卫生部审批。
中国疾控中心称,中国疾控中心科学审查委员会已联系汤光文博士,要求提供论文所述研究的相关材料和详细实施过程说明;同时要求美国塔夫茨大学对该项目开展调查,并提供详情报告。科学审查委员会将严格遵循科研规范、科研诚信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该论文可能涉及的其他科学道德与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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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黄金米”非“黄金大米”
日前,有网络传言称,江苏省海安县规模种植转基因大米——“黄金大米”,并指当地一家公司涉嫌提供“黄金大米”给湖南一所小学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
海安县农业委员会称,获知网上传言后,组建了专家组进行审查。经查,海安县现有水稻种植面积55万亩,全部选用常规品种,无转基因品种,未种植转基因“黄金大米”。该农委会还证实,南通市百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金米”只是注册商标名称,该产品为有机大米,色泽为白色,不是“黄金大米”。打开“黄金米”包装,呈现的是乳白色大米,并非黄色。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