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9月10日6时,当大多数人还沉浸在甜美的睡梦中时,淇滨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全体干警已经集合完毕,他们要到浚县屯子镇闫门村执行一起因超生引起的行政征收案。
闫某(男)与王某于2002年12月结婚,为了要男孩,夫妇二人在连生两个女孩后继续生育,并于2011年2月生下一个男孩。
因为二人属于政策外生育第三个孩子,其行为违法。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向闫某征收社会抚养费36076元,向王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1076元,共计77152元。由于闫某夫妇拒绝交纳,被诉至法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随后,闫某夫妇玩起了“人间蒸发”,干警多次上门执行都扑了空。9日下过一场大雨,干警们决定次日清晨再去“拜访”被执行人。
前一天的大雨把乡间小道弄得泥泞湿滑,执行干警在泥泞的道路中艰难地走了1个多小时后,终于找到了闫某。起初,闫某态度强硬,坚称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耐心地对闫某做工作。经过干警耐心细致的教育,闫某终于想通了,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线索提供: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