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秦颖 贾正威/文 张志嵩/图
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下称新国标)虽然在我市暂不执行,但还是引来我市不少市民的关注,甚至成为了街谈巷议的一个热点话题。更多的市民开始关注起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以及超速行驶等引发的问题。9月13日,记者从市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至8月,涉及到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有200多起,其中还不包括电动车和机动车等车辆发生的小摩擦案例。
新区电动车的情况怎样?管理电动车到底为了什么?9月12日、13日,记者采访了部分电动车销售店和维修点,并与交通管理支队交警一起走上街头一探究竟。
作为一种平民化的交通工具,电动车以其方便、快捷、价格便宜的特点受到广大市民青睐,浩浩荡荡的电动车大军行进在市区的大街小巷。市民享受到了更多的方便与快捷,同时也由于部分市民安全意识淡薄,相关政策模糊,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呈现多发态势。
事故回放
电动车安全没那么容易
9月12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近两年发生在我市的交通纠纷中,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纠纷接近一半。
“目前我市已开始对市民宣传电动车要在规定道路以及限速内行驶,可依旧不能引起电动车车主的注意,电动车超速或不在规定道路上行驶仍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安全隐患。”交警告诉记者,因车速过快或不在规定道路行驶而造成市民严重受伤的案例不在少数。
“车速过快时,电动车相撞也能导致人员死亡。去年11月17日,在我市渤海路东段、京港澳高速西侧200米处,两辆电动车相撞,一男子被撞身亡。今年3月15日,在兴鹤大街与黎阳路交叉口,一辆轿车与一行人和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成碎片,驾驶人抢救无效死亡,行人受伤。而受伤的更多。2月26日,在兴鹤大街气象局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严重。5月5日,在浚大线火龙岗大坡处,一辆满载水洗砂的大货车躲避其他车辆时翻车,后面骑电动车的人被砸伤。”交警告诉记者,这些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大部分可以避免,尽管身边就有这么多血淋淋的教训,还是不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现场测速
九成电动车超速 最高时速达45公里
新区街头电动车车速快不快呢?时速20公里到底有多快?考虑到市区内机动车过多,容易影响对电动车测速,12日上午9时,记者和交警来到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附近几个路段,利用专业测速仪对过往的电动车速度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出乎记者意料,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有九成以上都是以超过20公里的时速在行驶。
9时15分,一辆带着小孩的电动车车主沿着机动车道向测速方向驶来,身边不时有机动车快速通过,该车主却视而不见,经过测速仪时显示该车时速为33公里,旁边的交警连连摇头。9时20分,俩年轻人在机动车道上并肩骑着两辆电动车出现在测速仪中,时速为35公里。
在随后进行的40分钟的测速中,记者发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只有个别因为看到公安车辆有所减速,时速在20公里以下。时速最高的电动车竟然达到了45公里,而且后座上还带着人。超速电动车中不乏带着小孩的车辆以及一些带着老人的电动三轮车,甚至还有边骑车边打电话的车主。
“时速20公里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快,一般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车速都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上。这是因为首先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因有机动车车速作参考,电动车车主行驶得再快也都嫌慢;其次,新区的机动车车道较宽、路况好,电动车一走在宽阔机动车道上就会不自觉加速。”现场测速的交警葛严波告诉记者,他从事交警工作以来,见过很多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事故,“电动车一上机动车道就开始随意行驶。白天还好,等到天黑或下雨等视线不好的时候,机动车司机发现突发状况时往往躲避不及,从而造成严重的事故。”
葛严波随即指了指对面机动车道上,记者看到行驶的一辆电动车,后座上的人竟然扛着一个木梯子。该车旁边不断有机动车经过,司机们都心照不宣地远远避开他们向马路中间行驶。
“电动车是不允许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市民可能觉得路宽安全,可若是对面或前方车辆发生突发状况,那些原本向中间行驶的司机因为本能反应一定会向右边猛打方向盘,此时附近的电动车即使立即做出反应,也会很容易发生碰撞事故。尤其是还拿着梯子,不容易把握平衡,更危险。”葛严波一边向记者解释,一边指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车车主向非机动车道转移,他说交警执勤遇到这类情况都会教育,并要求车主改正,但更多的还是需要车主自己提高安全意识,“很多事故都是一瞬间的事,可依旧有市民存有侥幸心理。”
街头百态
闯红灯、逆行……
电动车上演违法“大片”
记者随后来到新区多个路口发现,除了在机动车道上超速行驶,不少电动车还存在闯红灯、串道逆行、不看后方、不打转向灯等危险行为。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然而这个最基本最简单的规则被很多电动车驾驶者刻意无视,电动车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在兴鹤大街与九州路交叉口,记者发现尽管直行路线还是红灯,一辆黑色电动车就迫不及待地闯了过去,却被密集的车流夹在马路中间,紧急刹车后,仍用脚蹬着地面歪歪扭扭地从车辆缝隙中穿了过去,一些司机只能干瞪眼。还有一些电动车车主趁着几秒钟的功夫,大加电门风风火火地闯了过去。
“电动车超出斑马线等红灯时,和我们右转车辆擦身而过的情况非常普遍。而且市民都会有从众心理,只要有一辆电动车闯红灯,原本还在等待的其他电动车也会跟着闯过去,我们只能干等。”一位车主说。
下午3时40分,记者在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淮河路、黄河路等多个路口采访时发现,除了随意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并驾齐驱的电动车不在少数。除了遇到红绿灯会有所停顿外,不少电动车左右转弯根本不看周围有无机动车。
“有一次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直行时忽然右转,我一个急刹车,惊出一身冷汗,要不是我反应快就真要出事了。”出租车司机王先生说,电动车没有后视镜,又喜欢在车流中随意转弯,太危险。
不过记者也发现,违章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造成部分路段的非机动车道无法通行,使得一些电动车不得已开到了机动车道上,加重了安全隐患。
晚8时,记者在新区街道行走时还发现了一个现象。很多市民在夜晚骑电动车时没有开灯的习惯,在行人和机动车中悄无声息地行驶,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晚上工作时经常发现很多电动车没有开灯,一些迎面而来的电动车只有在很近的距离内才能看清,或者猛地一开大灯,让人心里一惊,赶紧急刹车,有两次我差点儿就把这些不开灯的电动车给撞了。”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尤其是迎面有车辆打远光灯时,电动车不亮灯很容易出事故。
法律法规
相关条款不知道 埋下隐患知多少
除了不遵守交通规则,电动车超载、低龄学童驾驶电动车的问题在新区街头也普遍存在。《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可在新区学校门口、人流量较大的菜市场等地,记者不时看见这样的场景:一辆轻便型的电动车上竟坐了三四个人。踏板上站一个孩子,后座载一个成年人的现象更是普遍。
“一辆自重40公斤的电动车最大载重应该在140公斤左右,负重太大,不仅影响电池寿命和电机性能,还因为电动车的制动性能不如机动车,发生意外时更难刹住车。”交警说。
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拉着电动车后部搭顺风车、单手骑电动车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些高难度“动作”的“表演者”不少都是未成年学生。“一到学校放学时,总能看到马路上一些十四五岁的孩子骑电动车横冲直撞,真替他们捏把汗。”一位家长说。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可当记者询问时,很多市民表示未听说过。
“我家离学校远,骑自行车太慢,公交车要等好长时间才能有一辆,孩子只能骑电动车上学,经常叮嘱孩子注意安全,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一位家长说。
监管之困
新国标限速 可部分门店在改装提速
新国标要求限制电动车车速,可部分门店的改装提速业务则又给电动车开了方便之门。
13日上午,记者前往新区107国道附近的多家电动车销售店进行了采访。一家电动车销售店的老板告诉记者,我市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带脚蹬、可以骑行的轻便型电动车,另一种是外形酷似踏板摩托的电动车。二者的区别在于安装电池多少及控制器功率大小。轻便型电动车实际最高时速可达35公里以上,另一种电动车时速最高可以达45公里左右,都远超过20公里/时,“很多在市区内行驶的电动车速度都比较快,但由于电动车质量较轻,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急刹车时很容易飞出去。”一位交警说。
在另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店主告诉记者,其实很多电动车在出厂时都带有限速器,有些品牌电动车限速器带有一个小开关,可由市民自行选择是否使用。
“限速器正常工作下,电动车的时速可以控制在20公里以内。”该店主告诉记者,但是在实际销售中,除了价格,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询问最多的是“这车能跑多快,能跑多远”,“因为在试驾时很多市民会抱怨速度太慢,所以为了迎合消费者,我们商家只好拆除限速器。”
即使如此,还有市民仍然觉得自己的电动车速度不够快,希望可以改装提速,那么是否存在电动车改装店铺呢?13日上午11时,记者以一名电动车车主的身份,先后询问了淇滨区7家电动车维修店,其中4家表示不能进行改装,2家维修店表示可以进行简单改装,1家打出“个性改装”的店铺对电动车的改装比较慎重。
在金山路中段一条小巷的电动车精修店,记者问能否给电动车进行改装提速,维修人员告诉说他们并没有为电动车进行过这样的改装,只能看看记者的车型后,尝试着进行改装,“想要提速就得增加一块电池,更换更大功率的电机控制器和配套充电器,大约得花费300元左右,但并不能大幅提升速度。”这位维修人员建议记者不要改装。
而在107国道边一个打着“个性改装”的电动车销售店,记者提出改装要求时,该店主表示不会对普通电动车进行改装,但高配置的可以进行升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