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赃物
有人保管有人买
晨报讯(记者 夏国锋)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从工厂内盗得钢棚后,为如何销赃而焦虑不已。与亲戚和一废品收购商商量后,亲戚张某同意代为保管,收购商同意收购,并最终完成了交易。9月13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张某等人已被依法起诉。
近日,金山派出所庞村社区中队破获了一起团伙盗窃案,主犯王某供述的销赃去向和数量与民警调查不符,部分赃物未被追回。民警调取了案发地周围更远路段的监控后,发现王某驾驶农用四轮车沿大白线向淇滨区方向行驶,最后消失在某矿附近,于是民警将销赃地点锁定在某矿。
随后,民警又组织人手排查辖区废品收购站,并再次提讯王某。王某供述了他将偷得的部分U型钢棚先是放在亲戚张某家中,待天黑后又卖给了该矿附近的废品收购站。
民警立即到王某交代的废品收购站排查,经营人周某夫妇一见民警就面露慌张,民警将他们带回进一步调查。起初,周某夫妇只承认收购了一些U型钢棚,不承认事先知道是赃物。经民警进一步讯问,他们最终承认知道是偷盗所得,白天没敢收,让王某留了电话,当晚主动联系王某完成了交易。
随后,民警联系了张某。张某声称自己不知道那些钢棚是赃物,王某当初只是说帮别人拉的货,临时有事让其暂为保管。后经民警做思想工作,张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事实经过。
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9月13日,周某夫妇与张某被依法起诉。
(线索提供:张佩 季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