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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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传秘方”
竟是含“毒”过期药匿名举报牵出跨省假药大案
 

  一部电话两张说明书编织销售网络   竟是含“毒”过期药

  匿名举报牵出跨省假药大案

  □晨报记者 秦颖 赵玮 通讯员 赵宝仓

  广告称祖传秘方能治哮喘

  2010年3月23日,市民张先生向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匿名举报有人销售“川羚定喘胶囊丸”等假药。张先生说自己通过传单看到一则药品广告,声称祖传秘方能根治哮喘病。因家中有人患哮喘,于是他就拨通广告上的电话,准备联系后邮购“川羚定喘胶囊丸”,可一看邮寄地址竟然是淇滨区军民花园四区3号楼3单元601信箱,这让张先生忽觉可疑。

  “我在鹤壁居住这么多年,从没听说咱们这里有这种制药厂,而且邮寄信箱还在一居民楼内,这不合常理啊。”张先生随后还是邮购了一盒“川羚定喘胶囊丸”,准备一探究竟,可越看越怀疑有人在销售假药,于是张先生向我市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匿名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天即到军民花园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执法人员在对该地址进行了连续多日盯梢后,未发现可疑情况,随后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收到了举报人寄来所购假药和标签及使用说明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所获材料送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认定,该“川羚定喘胶囊丸”无药品批准文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之规定应按假药论处。该“川羚定喘胶囊丸”含有茶碱和醋酸泼尼松,含量分别为54.58mg/粒和1.20mg/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之规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鉴于该案涉嫌刑事犯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立即移送市公安局处理。

  通过侦查,2011年6月23日,警方在濮阳将宣传单中所留电话的犯罪嫌疑人路芳抓获。7月8日,警方将负责把购药人的地址及详细信息、购药款等费用代转,组织假药货源的犯罪嫌疑人李刚抓获。经过讯问路芳,其主动交待了销售假药的下线人员涉嫌犯罪的情况,警方随后对该团伙在濮阳、四川、洛阳、徐州等多个窝点同时展开行动,同时发现了涉及辽宁、河北、吉林、江苏、安徽、山东、四川等16个省市的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线索,鹤壁警方及时将该线索上报河南省公安厅、公安部。在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的周密部署下,确定了以鹤壁为发起地,以河南濮阳为主战场,打击假药犯罪的“猎鹰六号”专案集群战役。

  据悉,此案共抓捕犯罪嫌疑人90余人,涉及案值1.3亿元。

  “上班挣钱少卖假药能挣大钱”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办案人员问起犯罪嫌疑人路芳为什么放弃正式工作转而卖假药时,她的坦率让办案人员吃惊。路芳回答,“上班挣钱太少,卖假药能挣大钱”。

  2004年,当时还在濮阳某商场工作的路芳通过男友的介绍认识了当时已经在销售假药的刘钰(另案处理)。一次,三人在吃饭中,刘钰形象地描述了自己是如何挣来大钱。

  路芳看到刘钰钱来得那么快,心生羡慕,和他一拍即合。两人商定,刘钰负责提供药品的货源,主要卖“川羚定喘胶囊丸”和“康复关节炎胶丸”这两种药,路芳则负责通过电话推销。很快,不甘心挣死工资的路芳就开始跟刘钰走上销售假药的道路。

  刚开始,路芳连药都没有见过,仅凭刘钰同伙小刚递给她的两张制作简陋的药品说明书,以及一部电话机,开始了销售假药。

  2004年下半年,路芳开始在鹤壁军民花园小区居住。当年年底,路芳以父亲的名义分别在建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开账户。为了掩盖真实身份,其找到办假证者的电话,联系办理了一个假身份证,虚构了名字“刘研”和假地址,并在移动公司办手机卡。同时她编造了假信箱——鹤壁市淇滨区军民花园四区某号楼某单元601信箱,然后把资料给了刘钰,由刘钰印刷说明书,说明书上印有联系电话,汇款账号及收款人姓名,收款人姓名是路芳父亲的名字。

  刘钰提供给路芳全国各地购药人的地址,路芳按照地址把假药说明书寄出去。如有人打电话联系,路芳就谎称是刘老先生的秘书,并给联系人介绍药物的神奇功效。买药人先把购药款打到账号上,并短信告知她汇款到账,确认到账后,她把买药人详细地址逐一登记在本子上,将“川羚定喘胶囊丸”标示为“Ⅰ”,将“康复关节炎胶丸”标示为“Ⅱ”。一般10天左右,路芳将购药人的信息发给刘钰,由刘钰组织邮寄发药。

  2005年底,刘钰要求路芳将这些信息发给小刚,由小刚联系赵某组织发药。小刚是路芳男友的父亲,由路芳每年支付给小刚5000元钱的工资,半年支付一次。2011年,小刚的工资涨到每年6000元。

  通过简单分工,他们结成了销售网络,每个人都竭力做好自己环节的工作,渐渐地,他们自己也发现整张网越织越大。

  “本药是根据我刘氏家传数代秘方精配而成,对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患者有特效,其有效率在100%,治愈率为98%以上,而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岂料这个“秘方”良药是假,骗钱是真。这起横跨我国16个省市、案值达1.3亿元的特大假药案件中的祖传秘方竟是几个医药门外汉用含有茶碱和醋酸泼尼松等危害人体健康药品成分的过期药磨碎配制而成。同时,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发放和检验项目批准件检验,认定该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9月17日,记者从淇滨区法院获悉,制假售假涉案人员被全部依法判刑。

  假药假秘方

  淇滨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韩秀红介绍,整个销售过程中充斥着谎言,为了骗取客户的信任,他们将两种药物的疗效吹捧得天花乱坠。首先,他们主打的就是祖传秘方的招牌,而这也是吸引不少回头客户深信不疑的重要一点。

  “销售量大增的一个原因就是祖传秘方的神秘感让很多患者深信不疑,不少回头客户都觉得他们这种药确实可以根治很多医院都不敢保证的哮喘、关节炎。也有很多是病人家属病急乱投医,病人心理的依赖感等因素,但是‘祖传秘方’这几个字确实成了他们销售的金字招牌。”韩秀红说,市民普遍感觉很多民间医生都是男士,年龄越大的医生持有祖传秘方更容易被患者和其家属接受,于是为了增加患者信任感,骗子们刻意使用中老年人的名字办理银行账号。

  而在鹤壁市军民花园小区院内,居民们从来看不到货车出入,更不知道竟有人从事这样的假药邮寄生意。为避开风险,刘钰很少在其他同伙面前露面,所有的制作和销售活动都是他电话联系。在相关环节的衔接上,刘钰更是小心翼翼,手机号码经常换,生怕翻船。路芳经常找不到刘钰,只能等待刘钰主动和自己联系。

  假药销往全国各地

  在这些黑色利益链的背后,则是患者们的信任。

  四川高县黄水口袁先生父亲有哮喘病,经常会发作,2011年3月份左右,袁先生的父亲拿着一张“川羚定喘胶囊丸使用说明书”,让袁先生买这种药,说是能治哮喘。

  “父亲去帮别人搬家的时候看到一张说明书就拿回来了,联系时对方还说是祖传秘方,收到款后就给寄药。看老人坚持要买,我就去镇上一个邮政局的办事大厅汇款,按照‘川羚定喘胶囊丸使用说明书’上面的联系电话打过去,一个女的接了电话,称必须10瓶才能起邮,于是我就汇了160元,打款后10天左右,我就收到药了。”袁先生现在还记得自己购药的整个经过,他告诉民警,160元一盒的哮喘药共10瓶,每瓶有100粒胶囊,装药的瓶子是塑料瓶,胶囊的颜色是一半红色一半黄色,尽管包装简陋也没有发票,袁先生的父亲不听劝阻一直坚持服用并深信能治病。

  “民警来我们家调查的时候我们才知道这些药竟然对人体有害,我肠子都悔青了,幸好父亲检查后没啥大碍。但这些卖假药的黑心商人真应该得到严惩。”袁先生气愤地说。

  与袁先生经历相似的还有洛阳的王女士,2010年9月份,王女士母亲得了脑萎缩和脑梗塞,导致身体半边瘫痪,在医院治疗后没有多大的效果,一个民间医生在给王女士的母亲做按摩的时候向其推荐了“康复关节炎胶丸”。王女士告诉民警,她买的药也是160元10瓶,每瓶有100粒胶囊,装药的瓶子是塑料瓶,胶囊的颜色是一半绿色一半白色。

  “我感觉母亲对‘康复关节炎胶丸’有依赖性,虽然劝说但母亲坚信可以治病。后来民警向我了解情况时我才肯定自己买到了假药,赶紧让母亲停服了。”王女士说。

  “由于路芳、小刚销售假药行为触犯销售假药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两个罪名,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对二人行为应择一重罪处理,因此,我们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将二人起诉至法院。”淇滨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韩秀红说。

  经淇滨区法院审理后认定,2005年以来,被告人路芳先后在鹤壁、濮阳两地伙同小刚向全国各地销售“川羚定喘胶囊丸”、“康复关节炎胶丸”。经鉴定,路芳销售金额为521419.5元,小刚销售金额为430005.5元。经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川羚定喘胶囊丸”、“康复关节炎胶丸”均系假药。9月17日,记者获悉,淇滨区法院判决路芳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7万元;小刚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2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图为警方在现场查获的假药。(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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