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说好的差一两赔一斤,就补一两多能行?”9月19日傍晚,福源小区门口,刘大爷和一菜贩理论。
刘大爷告诉记者,“老伴说要包饺子,让我买两斤韭菜,由于担心商贩在重量上做手脚,我一再叮嘱他要给足。”菜贩为了让他放心,向他承诺缺一两韭菜赔一斤。刘大爷回家后用电子秤称了一下,发现只有1斤8两多一点,用附近的公平秤一称,还是不到1斤9两,于是,刘大爷就气冲冲地去找卖韭菜的理论。
“你的菜不够数,得赔我一斤韭菜。”刘大爷气冲冲地对菜贩说。一番争执后,菜贩答应把缺的一两多韭菜补上,并不想补给刘大爷一斤。刘大爷是个较真儿的人,就和这位菜贩杠上了。
“答应人家的就该兑现,你这是缺斤短两,别说赔一斤,就是赔两斤也不过分。”在小区居民的指责下,菜贩不得不按照当初的承诺,赔偿了刘大爷一斤韭菜。
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大赉店法律服务所的王卓凡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当事人双方的蔬菜买卖其实是一种事实合同,而商贩承诺的“差一两赔一斤”的承诺就是对事实合同的一种要约补充,这种补充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商家应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