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援助中心 拿到2.6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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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刑拘
认赔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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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9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工者施工现场摔伤 包工头只付部分医药费
求助法律援助中心 拿到2.6万元赔偿

李鹏
 

  晨报讯(记者 李鹏)施工现场摔伤,包工头只肯付部分医疗费,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9月22日,吴某终于拿到了26000元赔偿。

  2012年3月,淇滨区大赉店镇的吴某在李某承包的一家学校食堂工地上干活。3月19日下午,吴某站在架子上刷漆时架子的轱辘脱落掉下,架子翻倒,吴某重重摔倒在地,经诊断双跟骨骨折,住院治疗31天。住院期间,李某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其他费用都是吴某家人东拼西凑的。

  吴某妻子无工作,父母年迈,两个儿子在上学,家中只有吴某一人挣钱。住院期间,吴某家人找过李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用,被李某拒绝。5月底,吴某的家人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这家学校修缮项目是由某公司承包,李某只承担部分工程。此案涉及到分包公司,分包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一并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经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3个多月的协调,最终承包公司赔偿23000元给吴某,李某赔偿3000元给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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