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渠稳)10月8日,在淇滨区某饭店打工的内黄女孩小袁向记者反映,她在淇滨区贸易区一区租的房子还差半个月到期,就被房东赶了出来。
小袁介绍,今年4月,她只身一人来到淇滨区打工,在贸易区一区内租住了一间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当时和房东签了半年的房屋出租合同,10月26日到期。可是,现在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我就被房东赶了出来。”小袁说,“双节”期间,房东曾和她打过一个电话,电话中,房东问她是否续约,如果续约,房价要从每个月150元涨到260元,她感觉租金有些贵,就打算不再续约。10月6日晚11时左右,小袁下班回家后发现,她的行李被房东从出租屋内搬了出来,出租屋的大门上还加了一把锁。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房东王先生。王先生表示:“我已经将房子出租给了别人。对于给小袁造成的伤害,我将退还小袁半个月的房租,并当面给她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