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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曾经风光一时的自行车遭受冷落。近日,记者走访发现,在淇滨区一些小区、单位的车棚里,落满灰尘、锈迹斑斑的废旧自行车随处可见,这些废旧自行车不仅影响环境,还占用公共空间。10日,记者就废旧自行车的处理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晨报记者 李旭阳 贾正威
一辆废旧自行车最多卖18元
“一辆自行车才卖十多元钱,很多人都嫌麻烦,懒得卖。如果回收价格高些,可能会好些。”学府花苑小区门卫卢师傅告诉记者。
市民张先生说,他们家的自行车已经骑了很多年,质量还不错,可自从买了电动自行车后,自行车就一直停放在车棚里。“上次下雨,自行车被雨淋了。过几天一看,很多地方都生锈了,本来想着赶紧卖了,可找了个收废品的一问,才给10元钱。这价格也太低了,怎么着也得50元钱啊。”张先生告诉记者,因为价格太低,他就没有卖掉自行车,“或许偶尔还能用得上。”
在一家废品回收站里,一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现在收的自行车都是6角钱一斤,还只收废旧的,能骑的一般不收。因为无法确定自行车的主人,所以会担心收到来路不明的自行车。”
记者问:“为什么价格这么低呢?”该工作人员回答:“我们都是按废铁的价格收的,现在,好铁的价格也不过9角钱一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般一辆自行车的重量为20斤到30斤左右,按6角钱一斤,也就是12元至18元。
小区、单位车棚随处可见废旧自行车
“废旧家电可以扔到地下室里,而废旧自行车只能长年累月地停在地下室过道里,使得本来就狭窄的地下室过道更加拥堵,每次开地下室的门时,我都得先把这些破车子搬到一边,实在令人心烦。”市民孟女士对记者说,废旧自行车占用了大量的公共空间,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10日上午,记者在淇滨区鹤源小区的车棚里看到,虽然是上班时间,车棚里仍有一半以上的自行车,其中,10多辆自行车倒在地上,车身上落满灰尘。据值班保安介绍,很多居民都是偶尔才骑一次自行车,或是周末,或是晚上外出锻炼,自行车已不再是居民主要的出行工具,很多居民要么选择电动自行车,要么选择私家轿车。
位于淇滨区淮河路的学府花苑小区,门口有两个自行车车棚,在小区门卫卢师傅的带领下,记者走进了这两个车棚。两个车棚虽然不大,但每个车棚的角落里都有废旧自行车,有的车圈已是锈迹斑斑,有的轮胎都瘪了。“我们也不知道这些车子的主人是谁,也没法清理,就这样一直在这儿放着。”卢师傅告诉记者。记者数了一下,两个车棚里共放了15辆废旧车,其中还包括2辆摩托车和1辆电动自行车。
在淇滨区紫荆巷某单位的自行车车棚内,大量自行车停在了棚外,而棚内,十几辆落满灰尘的废旧自行车散布于各个角落,大部分车辆已经生锈,但零部件还算完整。一位管理员告诉记者,对于这些没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他们也不敢随便处理,只能把他们摆放在角落里,尽量节省空间。
记者调查发现,在淇滨区几家大型单位的自行车车棚内,都停放着一些废旧自行车。一些没人管理的车棚内,废旧自行车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占用了不少空间。
市民建言
合理处理
废旧自行车
根据《鹤壁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废旧金属、橡胶都在再生资源范围之内,废旧自行车的车架可以作为金属回收,轮胎可以作为橡胶回收。而且,很多废旧自行车只要稍加修理还可以使用,如果按废铁卖掉实在可惜。那么,废旧自行车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淇滨区太行路某自行车销售店的老板告诉记者,二手自行车还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的,“我们会回收一些旧自行车,但需要先看到实物才能定价。另外,为防止一些不法分子销赃,我们会要求车主提供身份证明。”
“对于尚能使用的自行车,如果车主实在不需要,可以用于公益事业,将其捐给贫困家庭或者作为市民临时使用的‘公共自行车’。”市民孙先生向记者建议。
“废旧自行车可以由社区、物业等部门集中处理,换取的财物可以用于社区管理建设。”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河南创城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自行车作为个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但对于一些不规范停放、占用公共空间的废旧自行车,物业公司等小区管理部门可履行维护小区环境的管理职能,根据与小区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在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后,对占用公共空间的废旧物品进行公示,要求所有者认领处理。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废旧物品,小区管理部门可以视为遗弃物进行处理,并将其处理过程、结果公诸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