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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与妻不和
拒绝赡养老父


 

  晨报讯(记者 郭坤)因为父亲与自己的妻子不和,山城区的范老大便拒绝赡养父亲。10月11日,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赡养纠纷案,判决范老汉轮流到三个儿子家中居住。

  范老汉已年过七旬,膝下有三个儿子,都已成家。因年老多病,独自居住的范老汉提出到三个儿子家轮流居住。对此,范老汉的二儿子和三儿子皆表示同意,但大儿子范老大以父亲与妻子有矛盾为由拒绝。

  山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范老大拒绝赡养父亲的主要理由为父亲与自己的妻子经常产生矛盾,但这不能作为拒绝赡养老人义务的理由。因此,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范老汉的三个儿子依次安排范老汉到家中居住,并妥善安排老人的饮食起居。

  (线索提供:付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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