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滑县男孩流落鹤壁
夜行货车坠桥
一家四口受伤
女子上当被骗4万元
汇钱给网友买手机
钱打水漂儿人“蒸发”
鹤山区法院新建两个
社会法庭
版面导航      首页 2010.10.16以前报纸
 
3上一篇 2012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鹤山区法院新建两个
社会法庭

积极营造无诉讼社会氛围
 

  近日,鹤山区中山馨苑社区院内,鹤山区法院刑庭庭长李桂红与馨苑社区居委会主任赵俊茹共同为鹤山区中山馨苑社区社会法庭揭牌,标志着鹤山区法院在创建无诉讼稳定社会环境的工作中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面对日益严峻的涉诉信访形势,鹤山区法院积极应对,主动服务,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建“无诉讼村、无诉讼社区、无诉讼企业”活动,经深入调研,决定新建2个社会法庭。在“无诉讼企业”试点鹤壁地恩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无诉讼社区”试点鹤山区中山馨苑社区分别成立社会法庭,选任德高望重、热心公益、有工作能力的干部群众担任社会法官,负责社会法庭的具体工作,将社会法庭工作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共同为辖区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揭牌仪式结束后,张洁副院长、李桂红庭长、尤文广副庭长在社会法庭办公室与新选任的社会法官见面,颁发聘书,并与社会法官亲切交谈,向6名新任社会法官介绍了社会法庭工作要求与社会法官工作制度、值班制度等。新任社会法官赵俊茹表示,维护社会稳定和居民安居乐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以后会在法院法官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发挥最大作用,争取把纠纷及时化解在社区内,营造无诉讼的社会氛围。(呼晓茹)

 
3上一篇  
 
   
   
   


所有内容为鹤壁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