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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被装摄像头和读卡机
储户存款被盗刷 银行全额赔偿

郭坤
 

  晨报讯(记者 郭坤)因不法分子在ATM机上安装了摄像头和读卡机等设备,致使储户李先生的3万元存款不翼而飞。李先生认为该银行存在过失,将其诉至法院。10月18日,记者获悉,山城区法院民二庭就这起案件进行了调解,最终银行同意赔付原告李先生3万余元的本金及利息,原告李先生撤诉。

  李先生说,前段时间他在某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的借记卡里少了3万元,遂报案。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李先生7月9日取款前半小时左右,一男子在ATM机上安装摄像头和读卡机等设备。另一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7月9日8时许,该男子从ATM机取走现金若干。而李先生的银行卡取款记录显示,3万元被取走的时间正是7月9日8时许,这显然是一起ATM机被动手脚致储户存款被盗案件。

  山城区法院民二庭接收这起储蓄合同纠纷案后,法官经过详细调查认为,李先生作为普通的借记卡持有人,对自助银行的ATM机不具备专业知识。在李先生的借记卡和密码未丢失,也未委托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李先生对借记卡信息和密码被窃取不应承担责任。银行未能及时履行告知预防犯罪手段和保障交易场所安全的义务,是犯罪分子得逞的主因,应承担责任。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窃取的借记卡信息和密码伪造借记卡到ATM机上取款,作为储蓄合同凭证的真借记卡并没有用于交易,不能视为银行与李先生达成交易。法官在开庭前主持调解,最终银行同意赔付李先生3万余元的本金及利息,原告撤诉。(线索提供:姜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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